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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公安分局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4729 发布时间: 2024-07-25

昌江公安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

(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八)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实施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三)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后勤保障。

(十五)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六)制定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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