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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07642 发布时间: 2026-02-06

基本信息

办事对象

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实施机构名称

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责任处(科)室

治安大队

行使类型

法定本级行使

咨询途径

窗口名称

昌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窗口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

电话号码

13879836668

受理条件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审查,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4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3)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4)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5)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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