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昌江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江生态环境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编制本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城区改造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的制定;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本区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落实本区污染物减排目标的责任,落实本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本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削减计划,督查、督办、核查本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负责本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本区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本区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五)负责本区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六)制定本区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环境监测规范;指导本辖区内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的建设及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和质量保护工作;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
(七)负责组织本区环境保护科研工作,制定和实施本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环境保护课题,组织环境科技成果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内污染源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职责。
(九)负责本区放射源的审批与监管职责;负责本区有关放射性源和射线装置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本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牵头协调本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处理涉及辖区之间环境污染纠纷;处理本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负责本区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负责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本单位设立1个内设机构,是昌江生态环境本级。
本单位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37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918.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1298.71万元,下降58.59%;本年收入合计918.03万元,较2020年减少1202.18万元,下降56.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下降,2020年投入的两个项目支出1640万元,分别是水污染防治资金900万元、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740万元;2021年投入的两个项目支出265万元,分别是大气环境污染治理110万元、农村环境治理155万元。导致整体收入下降。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10.19万元,占99.1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84万元,占0.85%。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总计918.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14.81万元,较2020年减少1301.9万元,下降58.7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投入下降,2020年投入的两个项目支出1640万元,分别是水污染防治资金900万元、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740万元;2021年投入的两个项目支出265万元,分别是大气环境污染治理110万元、农村环境治理1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2万元,较2020年增加3.2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致上年无年末结转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649.81万元,占71.03%;项目支出265万元,占28.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10.19万元,决算数为91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53万元,决算数为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包括社保支出等。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6万元,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包括医保支出等。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0.36万元,决算数为83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包括单位行政运行支出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7万元,决算数为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8.21万元,较2020年增加117.46万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单位人员工资增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36.94万元,较2020年增加16.44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因工作原因印刷相关材料,本年度印刷费用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万元,较2020年增加23.02万元,增长27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单位人员工资增资,相关社保费用提标。
(四)资本性支出3.25万元,较2020年减少22.79万元,下降87.52%,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开支,政府采购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决算数为6.4万元,完成预算的49.2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4万元,增长22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29.6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1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招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招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1批,累计接待1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公务接待人员、检查工作人员、外地学习人员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08万元,下降66.7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较好地保养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5.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08万元,下降66.79%,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较好地保养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6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较好地保养公务用车。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32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或者上年决算数)减少54.17万元,降低29.05%,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单位纳入2021年单位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7.4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4.14 %。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项目名称 |
人员培训及人员伙食费 | |||||||||||||
主管部门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48万元 |
10.48万元 |
10.48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48万元 |
10.48万元 |
10.48万元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业务上培训,组织单位成员上党课。 |
业务上,已完成组织单位成员上党课。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
| |||||||||||||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指标1:培训场次 |
12场 |
6场 |
10 |
10 |
| |||||||
指标2:培训人次 |
≥600人 |
≥600人 |
10 |
10 |
| |||||||||
指标3:人均培训时长 |
2.5小时 |
2.5小时 |
10 |
10 |
| |||||||||
质量指标(5分) |
指标1:培训考核通过率 |
≥95% |
≥95% |
5 |
5 |
| ||||||||
时效指标(5分) |
指标1:培训课时完成及时性 |
≥95% |
≥95% |
5 |
5 |
| ||||||||
成本指标(10分) |
指标1:单次培训成本(元)及每日伙食费 |
3082元 |
3082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25分) |
社会效益 |
指标1:培训对象覆盖率 |
100% |
100% |
25 |
25 |
| |||||||
指标(25分) | ||||||||||||||
满意度(2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5分) |
指标1:培训人满意度 |
100% |
100% |
25 |
25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项目名称 |
水费、电费 | |||||||||||||
主管部门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万元 |
2万元 |
2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2万元 |
2万元 |
2万元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水费电费2万 |
水费电费2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
| |||||||||||||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20分) |
指标1:水费用量 |
2500吨 |
2500吨 |
10 |
10 |
| |||||||
指标2:电费用量 |
107000度 |
107000度 |
10 |
10 |
| |||||||||
质量指标(5分) |
指标1:保障办公正常进行 |
>=98% |
>=98% |
5 |
5 |
| ||||||||
时效指标(5分) |
指标1: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20分) |
指标1:水费每吨(元) |
2.8元/顿 |
2.8元/顿 |
8 |
8 |
| ||||||||
指标2:电费每度(元) |
0.57元/度 |
0.57元/度 |
6 |
6 |
| |||||||||
指标3:水电工工资每月(元) |
500元 |
500元 |
6 |
6 |
| |||||||||
效益指标(25分) |
社会效益指标(25分) |
指标1: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100% |
100% |
25 |
25 |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5分) |
指标1:办公人员满意度(%) |
≥95% |
≥95% |
25 |
25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绿化、亮化 | |||||||||||||
主管部门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万元 |
7万元 |
7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万元 |
7万元 |
7万元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昌江区生态局绿化、亮化经费10万元 |
昌江区生态局绿化、亮化经费10万元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
| |||||||||||||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指标1:维护绿化、亮化面积 |
700平方米 |
700平方米 |
30 |
30 |
| |||||||
质量指标(5分) |
指标1:绿化、亮化效果 |
100%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5分) |
指标1: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10分) |
指标1:绿化、亮化成本每平方米 |
143元/平方米 |
143元/平方米 |
10 |
10 |
| ||||||||
效益指标(25分) |
社会效益 |
指标1:环境美观整洁 |
80% |
80% |
25 |
25 |
| |||||||
指标(25分) | ||||||||||||||
满意度(2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5分) |
指标1:工作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25 |
25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项目名称 |
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终端通讯费 | |||||||||||||
主管部门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实施单位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资金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万元) | ||||||||||||||
|
年度资金总额 |
7万元 |
7万元 |
7万元 |
10 |
100% |
10 |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7万元 |
7万元 |
7万元 |
— |
100%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通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环境监察任务管理、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等基本功能。2、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采用“一级部署,三级使用”的方式。全省使用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软件的对接、升级和完善,并负责后台支撑硬件的采购、运行和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移动执法终端的采购、运行和管理。 |
1、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通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环境监察任务管理、污染源现场监察和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等基本功能。2、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采用“一级部署,三级使用”的方式。全省使用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软件的对接、升级和完善,并负责后台支撑硬件的采购、运行和管理;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移动执法终端的采购、运行和管理。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
| |||||||||||||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30分) |
指标1:维护终端数(台) |
19台 |
19台 |
30 |
30 |
| |||||||
质量指标(5分) |
指标1:在环境监察中,及时有效的采集环境违章、违法证据,为生态环境执法提供保障 |
100%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5分) |
指标1:正常工作日内发生违章、违法、收集材料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5 |
5 |
| ||||||||
成本指标(10分) |
指标1:每台终端维护成本 |
3684元 |
3684元 |
10 |
10 |
| ||||||||
效益指标(25分) |
社会效益 |
指标1:创造文明社会、文明执法同比增长率 |
80% |
80% |
25 |
25 |
| |||||||
指标(25分) | ||||||||||||||
满意度(25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5分)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25 |
25 |
| |||||||
总分 |
100 |
100 |
|
附件6
部门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单位:昌江生态环境局
主管部门:昌江生态环境局
评价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
上报时间:
部门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昌江流域水质达标,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江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昌江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25年)》要求,经研究,我区拟编制《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申报2021年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项目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以下几部分,1. 项目背景,包括区位概况、自然环境概况、经济发展概况、社会发展概况、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2. 农村环境整治基础与存在问题,包括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农村主要环境问题、农村污水治理基础、农村污水治理难点、项目建设必要性等内容。3. 编制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原则、编制依据、治理范围与年限、项目目标等。4. 技术方案,包括项目区村庄基础情况分析、项目区农村污水特征分析、治理模式、进水与排水分析、技术工艺等内容。5. 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包括工程布局、工程选址、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内容与规模等内容。6. 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包括实施原则、实施计划、实施组织、质量管理等内容。7 项目运营与维护,包括运营维护管理、经费保障等内容。8. 项目投资与效益,包括投资估算依据、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强度分析、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内容。以及附表、附图等内容。
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获得区发改局批复。生态环境局已将《实施放完》上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等待生态环境部项目入库审查。下一步将启动工程设计工作。
项目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
《实施方案》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负责编制及辅助申报文件工作,项目经费为59700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按照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符合上级部门技术成果要求,绩效目标为通过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库专家评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绩效评价,形成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结论,为后期生态环境局预算绩效管理提供重要依据。通过绩效评价,可以从效率的角度分析,准确掌握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使用的运行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发现目标与现实之间的差异程度,总结项目管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后续项目管理提供有益借鉴。
对象和范围:全区各村农家书屋残疾人图书管理员、各乡镇(街道)残联、文化站干部。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客观原则。绩效评估应尽可能科学地进行评价,使之具有可靠性、客观性、公平性。考评应根据明确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减少主观性和感情色彩。这就要求评估内容要由用科学方法设计的一些指标来反映。在指标的设计过程中,要避免个人的主观因素,尽量采用客观尺度,使评估指标不仅内容准确、具体,而且应尽可能量化。评估指标有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之分,对定性指标也要尽可能量化,多运用一些数量方法,以避免较大程度上的主观随意性,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可行原则。评估方法可行是指评估使用的方法要为人们所接受并能较长期使用。这一点对于评估能否真正取得成效很重要。评估项目的数量应适中,既不太多、太繁杂,也不太少、过于简单,并且针对组织不同层次的人员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另外,要明确评估方法的目的和含义,使人们自觉接受和配合评估工作的进行。
3、经常化、制度化原则。为使评估的各项功能得以有效发挥,组织应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估制度体系,将评估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应进行经常性的评估,尽可能多地获取有关员工的实际资料,加强评估的效果。
4、多层次评估原则。员工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有不同的表现,这给员工的绩效的客观评估带来了困难。为此应从多方收集信息,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估。主要包括:上级评估、同事评估、自我评估、下级评估、专家评估、客户评估等。综合运用几种方法进行评估,扬长避短,可以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全面性、系统性。
5、反馈原则。考评结果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这是员工得到有关其工作绩效表现的反馈信息的一个主要渠道。一方面有利于防止考评中可能出现的偏见和误差,以保证考评的公平与合理;另一方面可以使被考评者了解自己的缺点和优点,使绩优者再接再厉,绩差者心悦诚服,奋起直追。
项目采用目标导向为主的打分法,对绩效目标、指标赋予数值,按照指标体系最终确定绩效评价分值。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1 |
成果指标 |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
40 |
2 |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
5 | |
3 |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维资金保障函 |
5 | |
4 |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目标表 |
5 | |
5 |
质量指标 |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 |
10 |
6 |
符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02-2019) |
10 | |
7 |
通过生态环境部项目库专家评审 |
15 | |
8 |
时效指标 |
于2021年9月前完成成果 |
5 |
9 |
于2021年7月前通过入库专家评审 |
5 |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首先,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绩效评价前期工作计划。然后,组织项目小组正式进驻现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已按照绩效评价目标指标,完成所有工作,绩效指标值为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的核心为编制《实施方案》,目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实施方案》,并于8月16日提交终稿。
2、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文件
编制单位在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后,已梳理清楚项目基本信息,妥善准备了报发改委批复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实施实施方案批复涉及的内容。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运维资金保障函
编制单位根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规模、运维方式、运维要求综合测算了项目建成后运维成本,完成了项目运维资金保障函。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绩效目标表
编制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按照项目附件表格,完成了项目绩效目标表。共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部分。
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
编制单位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江西省、景德镇市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方案》,成果符合各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符合《江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6/1102-2019)
《实施方案》中农村污水排放严格按照上述地方编制执行,对应选取排放标准和治理工艺。
通过生态环境部项目库专家评审
《实施方案》已于8月25日通过生态环境部项目入库专家评审。
于2021年9月前完成成果
编制单位已提前提交国家、省、市相关研究成果。
于2021年7月前通过入库专家评审
编制单位已提前完成项目入库专家评审。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
1、认真部署实施。项目业主单位精心组织项目编制,确保技术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开展编制工作前,组织编制单位深入农村,了解农村基本特色,摸清农村人口、户数、户型、地形、土地等要素,为精细化编制《实施方案》提供有力保障。
2、坚持目标导向。业主单位与技术服务单位是相辅相成的,工作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只要业主单位提供充足的材料,编制单位才能编制合格的技术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经费较低,难以保障每个实施点位的数据准确、方案最优。
2、时间紧张,因项目审批收上级单位约束,故工作时间非常有限。
六、有关建议
1、合理测算技术服务经费,加大工程项目前期技术服务经费总额。
2、缩短程序,加快资金拨付速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部门评价表
项目名称: |
《昌江区昌江流域沿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
主管部门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昌江生态环境局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6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60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60 |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 |||||||||
市县财政 |
|
市县财政 |
|
|
| |||||||||
其他 |
60 |
其他 |
60 |
|
60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决策 |
40 |
项目立项 |
8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4 |
4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4 |
4 | ||||||||||||
绩效目标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
资金投入 |
6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3 | ||||||||||||
过程 |
资金管理 |
6 |
资金到位率 |
3 |
3 |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
资金管理 |
6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6 | ||||||||||
组织实施 |
6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3 | ||||||||||||
产出 |
60 |
产出数量 |
10 |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10 |
10 | ||||||||
产出质量 |
10 |
10 |
10 | |||||||||||
产出时效 |
10 |
10 |
10 | |||||||||||
产出成本 |
10 |
10 |
10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10 |
10 |
10 | |||||||||||
环境效益 |
|
|
| |||||||||||
可持续影响 |
|
|
| |||||||||||
满意度 |
1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100 | ||||||||
评价等次 |
优□良□中□差□ | |||||||||||||
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注:指标可参考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设置。
。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须予以说明。
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 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 弥补 2019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8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 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 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预算改革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 出。
(五)财政国库业务: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出 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六)财政监察:反映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 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 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高等职业教育: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 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