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昌江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昌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支出总表(引用)
十、财拨总表(引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江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县)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对有关部门制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参与编写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 (二)制订昌江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审核全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管理环保资金和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负责全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定期发布区县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三)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督实施昌江区地方环境标准;制定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四)负责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五)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和区域环境质量评价;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等环境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全区自然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对全区环保科技、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及经济技术政策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拟订环境保护产业和产品管理办法;组织环境科研项目攻关,管理环境科技成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指导全区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制订全区环保系统人员岗位培训计划;负责组织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7人;实有人数31人,其中:在职人数3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昌江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99万元,较上年增长0.93%,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整及车改补贴和人员工资变动。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昌江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5.99万元,较上年增长0.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9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整及车改补贴和人员工资变动。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1.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万元;项目支出24.1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整及车改补贴和人员工资变动。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昌江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总额395.99万元,较上年增长0.93%。具体支出情况是:节能环保支出312.4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昌江生态环境局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6.1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36.1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办公费6万、印刷费3万、差旅费1万、会议费3万、培训费1万、公务接待费16.9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其他交通费3.41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2.53万。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为8.0万元,其中:电子计算机设备2.0万元,家具用具2.4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6万元,信息安全设备2.0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昌江生态环境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4.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第三部分 昌江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节能环保支出:(行政运行):反应昌江生态环境局的基本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应昌江生态环境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