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日常巡查进一步加大环境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加强企业污染源监管,完善企业污染排放资料,将数据用于监管,切实的做到监管的精细化、定量化和科学化,同时督促企业切实做好环境隐患整改落实,消除环境隐患。
2、进一步控制源头,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的新建项目,对新建的项目,要严格审查环境影响风险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加强境对昌江河流域的环境管理,确保各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环境安全。
4、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果,确保我区两个国控大气监控点空气质量达标。
5、积极配合环保机构体制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