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深入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加强日常督导调度、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对辖区内企业加大排污许可工作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制度,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四)进一步控制源头,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关,坚持根据环境容量开展审批工作。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区的新建项目,对新建的项目,严格审查环境影响风险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五)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努力协调解决好产业发展和项目落地的环保难题,为奋力打造特色产业发展新高地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支撑。
(六)进一步强化涉危废企事业单位的规范化管理及危废管理平台建设,杜绝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七)进一步发挥区环委会的协调组织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为昌江区的生态环境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八)聚焦全面建设“六个江西”奋斗目标,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咬定目标、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完善措施,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奋力推动美丽江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