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情况
根据《关于将县(市、区) 生态环境局上收市级管理的通知》(景编办)的文件要求,2019年7月机构改革,将原昌江区环境保护局调整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更名为景德镇市昌江生态环境局,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目前我局有在编在岗人员5人(其中党组书记、局长1人,党组成员、副局长1人,一级主任科员1人,一级科员1人、实习期公务员1人)、市监测站人员3人、临聘人员4人,以上我局现共有干部职工12人。
二、资金保障情况
我局为市生态环境局二级预算单位,从2024年开始,纳入市级预算单位进行管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执行市级预算标准,项目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三、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权限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及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县(市) 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承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昌江区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的函》,2024年昌江区全年PM2.5浓度应低于2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比率高于98.1%;重污染天数比率0%;地表水全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Ⅱ类水断面比例100%;V类及劣V类水断面比例0%;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生态质量指数(EQI)不下降;氮氧化物重点工程排放量减少255.335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排放量减少170.501吨;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排放量减少415吨;氨氮重点工程排放量减少31吨。
(一)大气
2024年1-7月,昌江区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5%,位列全省第57名,全市第4名;空气质量优良比率为96.7%,同比下降1.4%,位列全省第54名,全市第3名。根据市局下发的2024年昌江区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昌江区2024年全年PM2.5浓度应低于2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比率高于98.1%,结合最新数据,昌江区PM2.5浓度指标及空气质量优良比率目标达成存在较大压力。
(二)水
2024年1-7月,昌江区地表水断面环境质量优良率100%;无劣Ⅴ类水体。地表水断面环境质量水质综合指数3.3161,同比下降4.72%,位列全省第45名,全市第4名。
2023年昌江区支流河流内共发现23个入河排污口,其中包括4个工业废水排污口、7个混合排污口、10个生活污水排污口和2个雨水排污口。所有排污口均已完成溯源、分类、命名和编码工作。2024年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目前已开展入河排污口的初步排查,下一步将对初步排查出的排口进行认定,分类等工作。
昌江区农村水源地监测点位共6个,鲇鱼山镇2个、丽阳镇2个、荷塘乡2个。我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点位水质进行监测,2023年各点位数据都稳定达标。
(三)土壤
2024年截至目前,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四)地下水
我区装饰材料厂地下水点位水质不稳定,存在水质超标的风险隐患。针对装饰材料厂地下水点位水质不稳定情况,我局多次开展相关防治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装饰材料厂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对可能影响地下水质量问题进行即时整改,组织对国控点周边范围内居民区进行整治工作。针对堵塞的排水沟、化粪池进行全面清理、清运清掏,2022年清理化粪池53余个,更换管道260余米,更换水泥盖板630余块,清理淤泥153余车。2023年清理化粪池45余个,其中大的化粪池22个,小的化粪池23个,清理沟渠9余条,涉及居民300多户,更换水泥及铁丝盖板46余块,更换下水管道280余米,清运杂物及粪便40余车。对周边企业污水直排、不达标排放,固废堆放点防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整治周边排水沟,实现雨污分流。
(五)固废
推动本辖区8家企业完成信息化建设,提升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对8家产生危险危废重点监管单位和3家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指导本辖区内9家企业填报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系统。
(六)环评
昌江生态环境局2017年以来共审批359个项目,其中2020年审批了48个项目,2021年审批了24个项目,2022年审批了5个项目,2023年审批了6个项目,2024年截至目前审批了3个项目。
2017年以来共备案了553个项目,其中2022年以来备案了168个项目。
(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昌江区三个乡镇,分别为鲇鱼山镇、丽阳镇、荷塘乡,共有28个行政村,149个自然村,常住15365户。全区共建有污水处理设施20个,氧化塘4个,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5个。
(八)督察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的涉及我区问题2个,已完成整改,交办的15件信访件,已全部解决并销号。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区交办6件信访件,其中重点信访件1件,一般信访件5件,现已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涉及我区的问题16件,已完成申请销号问题件11件,另5件问题达序时进度需长期坚持,交办信访件45件,已全部解决并销号。
2021年江西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鱼丽工业园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目前正在整改中。
2023年省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涉及昌江区12批18件,一般信访件15件,重点信访件3件。主要投诉信访件类型为餐饮油烟、屠宰、养猪等气味扰民、梭式窑气味扰民等信访件,其中,月丘里附近餐饮店气味扰民重复信访3次,华光寺附近破坏山林、水塘重复信访件3次。18件中目前已办结信访件17件,阶段性办结1件。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涉及我区问题13件,其中共性问题7个,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2个,5个问题达序时进度,需长期坚持,其余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未纳入报告问题6件,目前已办结5个,其余1个问题正在积极落实整改中。
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江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组交办涉及我区信访件8件,目前,已办结5件,阶段性办结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