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景德镇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
信访件内容 |
整改情况 |
办理情况 |
1 |
1.昌江区河西油榨道地段无化粪池,直接排到下水道沟里,下水道不密封,导致异味扰民。2.河西油榨道高压紧固件厂房内有一纤维板厂,灰尘很大,扰民。 |
1.已组织人员对涉及的地下排水道沟进行清污清淤,对地下排水道沟内积淤及路面破损问题采取了铺设混泥土覆盖,现无异味扰民。 2.企业已变更经营地址及经营范围,对全厂粉尘收集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安装了布袋除尘及隔音板,对灰尘问题完成整改。 |
已完成 |
2 |
举报人称昌江区鲇鱼山镇罗家山村景鹰活性炭厂污水直排,粉尘大。 |
企业生产设备已自行拆除 |
已完成 |
本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0月10日,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98-852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