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受理江西炭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建设改扩建技改项目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6-08-10至2026-08-11,2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8-8333305
通讯地址:景德镇市昌江区新平路68号昌江生态环境局
邮编: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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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炭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建设改扩建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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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野鸡坞浩源钙业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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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炭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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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景德镇景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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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公司现有厂区内,实施原址技术改扩建,总建筑面积约为6300平方米,不新增建设用地。对现有生产车间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新建生产区、成品仓库、烘房、新增练泥机、成型机、烘干设备等活性炭成套生产设备。同步完善环保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主要生产蜂窝活性炭,产能由2万吨/年提升至2.5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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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投料粉尘、一次烘干、二次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 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设置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一次烘干工序使用黑猫集团净化后的焦化煤气作为燃料为烘干工序提供热源,现有厂区一次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西侧新增2处一次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DA007、DA008排放。项目二次烘干工序使用黑猫集团净化后的煤气作为燃料提供热源,现有厂区二次烘干房设4台烘干炉,每台烘干炉烘干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3~DA006)。新建厂房A区设置4台烘干炉,每2台烘干炉烘干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09、DA010),新建厂房B区设置4台烘干炉,每2台烘干炉烘干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DA011~DA012)。 2.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榨泥废水、过滤炼泥机滤网清洗废水。榨泥产生的废水设置集水池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混料搅拌工序用水不外排。炼泥机滤网清洗废水全部进入集水池,最终回用于混料搅拌工序用水,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捞用于周围农林灌溉,不外排。 3.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是:选用低噪设备,优化平面布置,厂房隔声,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值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包装、不合格泥料及沉淀池污泥、坏坯、除尘器收尘、不合格成品、废布袋、废滤网。其中合格泥料及沉淀池污泥、坏坯、除尘器收尘、不合格成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废布袋、废滤网暂存固废间定期外售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危废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 为防止建设项目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按照源头治理、分区防治的原则,对厂区地面进行相应的防渗处理,防止造成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分析的结果,对建设项目进行风险管理,采取有关的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建立事故应急预案以减轻事故的危害后果,尽最大可能地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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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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