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昌江区环保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进一步加大日常工作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对各种污染源的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努力做到一般污染源每季巡查一次,重点污染源每月巡查一次的基础上,采取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措施,增加巡查频次,严厉打击偷排、直排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截止2018年12月,区环保局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排查辖区内工业企业134家,整治散乱污企业67家,责令停产整治27家,实施查封3家,予以行政处罚36家,行政处罚总金额50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2起,关停企业2家。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招标公告、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
(二)进一步加大环保信访公开力度,推进环保信访结果公开。我局共受理信访案件105件,其中大气污染投诉62件,水污染投诉22件,噪声投诉16件,固废污染5,办理回复满意率达到100%。
(三)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注重有效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尤其是通过开通局长信箱、环保投诉热线、和公开各级领导和部门电话等渠道,既方便了群众办事,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我局办公室充分发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充实人员,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公共查阅场所、数据统计报送、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至2018年底,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126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昌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江区环境保护局网站是我局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事件,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重视程度不够。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全部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2. 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 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条例》实施工作,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时,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访核验功能,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建立社会评议考核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建设。按照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技能培训,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持续、深入地做好《条例》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4、进一步加大电子政务系统建设。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人力资源建设,同时精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环节,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