娴熟各部门:
为做好我乡2022年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经乡党委研究制定了《荷塘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现将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荷塘乡委员会
荷塘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昌江区荷塘乡机关干部2022年绩效考核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和“助推器”作用,充分激励、鞭策机关干部转作风、强责任、促落实,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努力完成我乡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荷塘乡党委、政府按照“绩效挂钩,综合评价”的原则,根据省区市关于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等精神,不断建立健全机关干部绩效考评体系,激励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采用分类、综合考核办法,以干部履行岗位职责为基础,突出工作实绩,坚持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强化正向激励,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荷塘乡机关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请病(事)假累计6月以上和借调到其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考核。当年请产假的女同志以上班期间的得分为依据来折算全年总得分。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主要考核机关干部的工作态度、质量和实效情况,重点考核在推进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民生保障等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情况。由工作业绩(占比55%)、日常管理(占比35%)、民主测评(占比10%)三个方面构成,以100分为基数,实行积分制,年度个人考评得分=个人业绩考评得分+日常管理得分+民主测评得分;综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90分为称职,60分至75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采取按季度评定、年终会审的方式,每季度评定一次各占25分,每个季度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年终结合加减分项目计算总分。
(一)工作业绩(全年基础分55分)
工作业绩(占全年比分55%)包括业务工作、中心工作和共性工作,每季度末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参会人员署名测评,以测评情况计算本季度得分,按系数计算总分,即考评得分=系数*工作业绩测评得分。
1.岗位系数:根据工作难易、繁重程度,科级干部基准系数1.4,中层干部(各办主任)基准系数1.2,一般干部职数基准系数1.0。每增加一个岗位在个人基准系数基础上增加0.1系数,最高系数不得超过1.8。
2.业绩权重计分:实行差异化权重计分,具体为:
(1)科级干部:书记评分占30%、乡长占30%,科级干部互评占20%,所分管口子中层干部占10%,挂点村书记占10%。
(2)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书记占20%、乡长占20%,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评分占40%,本办人员评分占20%。
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工作业绩评分时,“优秀”(95分以上)比例控制在30%以内,“一般”(70分以上)或“较差”(70分以下)分别达到5%的比例(至少应有1名),本办人员互评“优秀”比例控制在30%以内。
(二)日常管理(全年基础分35分)
主要考核日常考勤情况,由上班考勤、参加会议及学习、值班考勤三部分组成,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严格执行上班签到和请销假制度。乡纪委负责做好签到,党政办负责请销假情况的统计工作,缺勤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3分,当月旷工累计3天(含3天)以上的取消当月日常管理考核分值。一季度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的取消该季度日常管理考核分值。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公差按出勤计分。
2.自觉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活动。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旷工,一次扣3分;
3.做好值班执勤。无故不参加值班一次扣3分。
4.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如经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实行工作查岗制,人员下村、开会、外出办事必须落实请销假制度,抽查时不能说明情况的,按早退一次扣1分。扣分不设上限。
(三)民主测评(10分)
民主测评全年基础分10分,每季度(2.5分),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署名民主测评,实行分权重按测评等次计分。民主测评“优秀”(95分以上)比例控制在30%以内,“一般”(70分以上)或“较差”(70分以下)的比例需分别达到5%。测评项目增加“不了解”一栏,对评价为“不了解”的不计算评测人数和分值。参加人员为乡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各村书记。
计分权重:
科级干部:书记占30%、乡长占30%,科级干部互评占20%,机关干部、村书记打分占20%。
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书记占20%、乡长20%,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占40%,一般干部和村书记主任占20%。
四、奖惩考核
加减分在考评分之外,单独计算,个人奖惩不设上下限,集体奖惩最高上限10分。
(一)加分标准
1.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表彰的,视情况予以加分。获省委、省政府(含国家部委)荣誉的按项加10分;获市委、市政府(含省级部门)荣誉的按项加5分;获区委、区政府(含市级部门)荣誉的按项加3分,获乡党委、政府荣誉的按项加1分。荣获表彰和荣誉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个人获得的奖项只给个人加分;单项工作获得的奖项,给予所涉及的分管领导和本班所有人员加分。
2.集体受国家级表彰的主要领导、分管(挂点)领导加8分,其他人员加6分;集体受省级表彰的主要领导、分管(挂点)领导加5分,其他人员加3分;集体受市级表彰的主要领导、分管(挂点)领导加3分,其他人员加2分;集体受区级表彰的主要领导、分管(挂点)领导加2分,其他人员加1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得重复加分。
3.对乡整体工作有创新性意见并被采纳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按每项1-3分的标准加分。
4.对征地拆迁、重大项目、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等急难险重任务,由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根据工作参与次数与完成实效给予加分(参与省级重点工程项目且按要求完成好任务的每次加5分,市、区级的每次加3分)。
5.其他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同意加分的酌情加分。
(二)扣分标准
1.工作作风及工作态度较差,受理群众投诉,经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分。
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乡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次。
3.工作被动,受到市级通报批评等追责处罚的,扣3分/次。
4.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视情节予以扣分。受约谈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政务警告的,扣1分/次;受记过、党内警告处分的,扣2分/次;受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的,扣3分/次。
5.受行政降级行政撤职以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处分的,不得获绩效考核奖。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按照绩效考核综合得分实行分类排位,将排位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绩效奖励、评优评先、干部管理的重要依据。
1.设置绩效考核奖项。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绩效奖励标准按160元/分计算,干部实得绩效奖励工资=年度考核总分×160元。
2.对综合得分排在前10名且符合选拔使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得分在80分以上的人员,方可享有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3.依据全程绩效考核工作实绩,确定人员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4个等次,确定评为一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30%,评为四级等次的比例不超过10%。
4.设置乡镇绩效考核奖金最高与最低之间有一定的级差,一般不低于1万元,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5.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中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在乡干部大会上表态发言,通报批评,责令整改;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中同类排名倒数一位或绩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六、绩效考核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宁烨琳(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胡小敏(党委副书记、乡长)
常务副组长:袁如晖(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陈红菊(人大主席)
陈汗亮(党委委员)
王逢茂(党委委员、副乡长)
张庆华(党委委员、人社部部长)
张 雷(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谢志红(人大副主席)
洪 蕾(副乡长)
邵后明(司法所所长)
王美芳(副科级)
成 员:王 炜(党政办负责人)
徐兆敏(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爱花(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副主任)
程星(纪委副书记)
绩效考核工作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洪蕾兼任,工作组成员按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2.强化监督执行。全乡机关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绩效考核工作,各办公室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好每季度的考核工作。机关干部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提交申请并经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查阅相关考核资料。乡纪委要发挥监督作用,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激励机制贯彻到位,执行到位。
七、本实施方案为暂行办法,如需修改,由乡党委研究后进行修订。
八、本实施方案由绩效考核工作组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