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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预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16672 发布时间: 2022-03-29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多点频发,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科学精准、有力有效做好我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原则,坚持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抓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抓紧推进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工作要求,严格防范疫情输入,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属地、部门、单位、村委会、家庭“五方”责任。

(二)加强重点地区来景人员排查和管控。落实网格化管理,对疫情发生地区入景人员主动排查,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对省内外协查通报和省指挥部大数据专班发送的有关信息第一时间进行排查,按要求进行管控;对经排查不在当地的人员,及时告知并转介到该人员所在地区,跟踪落实排查管控。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和重点人员管理。紧盯重点场所不放松,加强重点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定期检测”措施,并加大核酸定期检测频率;对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以及境外入乡、中高风险地区来景返乡人员实施闭环管理,立即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实时核酸检测。

(四)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疫苗接种是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要按照“应接尽接、梯次推进、突出重点、保障安全”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全力安全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尽快形成全乡免疫屏障。

(五)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公众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做好应急准备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导下,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状态,全面领导和组织全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始终保持应急状态下的指挥体系,常态化运转,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启动,高效处置。

(一)防控物资准备。加大经费投入,乡卫健办、各村委会结合自身职责加强防控物资实物和产能储备,建立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做到全乡统一调配、统一调度,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物资储备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求,确保疫情发生时物资储备充足。

(二)积极做好消杀及核酸检测工作。各部门、各村委会要抽调力量组建专业消杀队伍,负责疫点消毒处置。积极配合乡医疗人员上门核酸采样工作。

(三)集中隔离场所准备。要切实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准备,按照“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原则,配备充足的隔离房间,做到“应隔尽隔”。隔离场所要足额配齐医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并做到“一场所一方案、一场所一责任人”。

(四)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技能培训,在区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的技术指导,进一步提高样品采集和检测技术水平,确保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符合相关要求。卫健部门要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培训新冠肺炎疫情报告与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与排查、风险评估与研判、消毒消杀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四、疫情应急处置

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以各村委会为单位划分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做好分区分级精准管控。低风险区域要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处置相关准备。中高风险区域要果断采取一系列应急处置措施,依法依规采取限制聚集性活动和实施交通管控等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

(一)传染源控制

——确诊病例。发现后在2小时内用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病例治愈出院后,继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核酸复检呈阳性,按照闭环原则尽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确诊病例的要求进行隔离收治。核酸检测呈阳性但无临床表现和CT影像学进展者,按照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理。

——疑似病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且发病7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抗体IgM和IgG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有疫苗接种史者,血清学IgM和IgG不作为排除指标。

——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观察治疗14天,连续2次标本核酸检测呈阴性者(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可出院,核酸检测仍为阳性且无相关临床表现者需继续隔离治疗观察,直至连续2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出院。隔离观察治疗期间,开展血常规、CT影像学检查和抗体检测;符合诊断标准的及时订正为确诊病例。隔离治疗出院后的无症状感染者,继续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期满闭环送至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诊。

(二)流调与溯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组织开展传播风险评估,精准划定管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并实施封闭管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报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乡(镇)、街道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加强核酸检测机构和定点医院的工作衔接,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规范高效开展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和聚集性疫情调查,提高流调质量和效率。24小时之内要完成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个案调查,及时开展聚集性疫情调查,并按照规定报告信息。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病毒全基因测序比对、核酸筛查、血清抗体动态检测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从人、物、环境等方面逐一分析论证,综合研判病毒来源和传播途径。

(三)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由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并将其于12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和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密接的密接进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间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观察,其密接的密接可同时解除。

(四)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形势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确定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和先后次序,制定可操作性检测方案,迅速组织调度核酸检测力量(包括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采样检测的组织和质量控制。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低风险地区的重点人群等圈层逐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分类采取1:1单样检测和5:1、10:1混样检测。核酸检测机构应在12小时内向送样单位反馈检测结果。

(五)快速转运

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应安排专用车辆在规定时限内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或集中隔离场所,转运过程中应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及车辆消毒措施。出院或解除隔离后,要尽快返回家中,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

(六)隔离管理

按照“三区两通道”(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标准设置并规范管理集中隔离场所,严格做到单人单间。要配备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对外封闭管理、内部规范管理、清洁消毒和垃圾处理、环境监测等措施,并做好服务保障和心理支持。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居家医学观察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

(七)村级管控

健全村级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建立村级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制,压实“五方责任”。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关爱服务等网格化管理措施,重点加强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和健康监测。发生疫情后,落实村级管控措施,配合专业部门做好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环境采样检测以及终未消毒等工作,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加强节假日返乡人员登记摸排和健康监测,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八)及时消毒

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开展消杀工作;疫情期间,应加强环境和物体表面的预防性消毒,同时做好垃圾、粪便和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住院、转运期间,对其可能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随时消毒。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转移后,应立即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其居住或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未消毒。

(九)心理健康服务

制定受疫情影响人群心理干预方案,梳理当地线上线下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心理干预队伍。建立完善心理干预服务网络,设立心理热线服务,加强对各类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出现聚集性疫情时,要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教力度,组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对确诊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等开展针对性心理干预。

(十)疫情信息发布

发生疫情后,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疫情信息应以网络直报数据为准。同时,组织各相关领域专家,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属部门、各村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乡财政和各村委会要统筹做好资金调度,优先保障和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保障医疗物资动态储备。要建立疫情防控资金台账,严格规范资金用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联防联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强化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村组要落实排查、管控等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个人和家庭要落实自我管理责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立即主动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四)强化督导检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适时对各乡部门、各村委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导致疫情传播、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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