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昌江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昌江区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字〔2023〕46 号)文件要求,为整合优化现有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拟撤并部分学校。根据《通知》要求,已完成撤并方案制定及论证程序。现将学校撤并方案公示如下:
一、拟撤并学校
2023年拟撤并鲇鱼山镇良港小学、鲇鱼山镇新柳村龙源教学点、鲇鱼山镇上徐教学点、丽阳镇洪家教学点 、丽阳镇枫林教学点,丽阳镇港南教学点。
二、学生迁转
(一)鲇鱼山镇良港小学学生原则上并入鲇鱼山镇中心小学或鲇鱼山镇旭阳小学、丽阳镇余家希望小学;鲇鱼山镇新柳村龙源教学点的学生原则上并入鲇鱼山镇新柳小学;鲇鱼山镇上徐教学点学生原则上并入鲇鱼山镇金桥小学、鲇鱼山镇中心小学。
(二)丽阳镇洪家教学点学生原则上并入丽阳镇余家希望小学、丽阳镇中心小学;丽阳镇枫林教学点学生原则上并入丽阳镇余家希望小学;丽阳镇港南教学点学生原则上并入丽阳镇余家希望小学。
三、教师安置
鲇鱼山镇上徐教学点、鲇鱼山镇良港小学、新柳村龙源教学点、丽阳镇港南教学点、丽阳镇洪家教学点、丽阳镇枫林教学点教师,根据个人意愿和组织协调相统一的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四、固定资产处置
撤并学校可移动的资产,原则上优先由并入学校使用,区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五、校舍处置
撤并学校原校舍由属地中心学校暂时管护,优先用于发展当地幼儿教育、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及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场所等,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处置和占用。各中心学校要认真做好撤并学校的资产审核、登记和保管工作,有关资产处置须经区教体局、国资公司、属地乡镇等相关部门协商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行,擅自变卖或占用教育资产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
本方案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拨打联系电话。如有质疑请提交书面材料至区教育体育局教育股。联系电话:0798-8330717
昌江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