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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乡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16675 发布时间: 2022-03-2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储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工作要求,以打造一流工作作风和营商环境为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解决企业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构建新型亲商安商的政商关系,通过实施涉及企业开办、经营、发展等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建设、经营、融资、税费服务、人力资源等14个方面的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畅快办”政务服务服昌江品牌,为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思路

1.聚焦服务质量,做到“三个整治”。重点整治“怕慢假庸散”,防止出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等现象;整治官僚主义,防止延误办理诉求导致企业、群众合法权益受损等现象;整治“清而不为”,帮助企业解决用工、融资等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防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现象。

2.聚焦办事效率,做到“三个紧盯”。紧盯“容缺审批+承诺制”“证照分离”等工作落实情况,防止推诿扯皮等现象;紧盯一次性告知落实情况,防止市场主体多头跑、重复跑、材料多头提交等现象;紧盯优化营商环境“一对一”“一对多”活动落实情况,防止落实不力、推进不快、成效不明显等现象。

3.聚焦规范执法,做到“三个关注”。即关注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防止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现象;关注行政处罚,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关注日常监管,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有权任性、以权谋私等现象。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提高企业发展全过程服务水平。围绕开办企业与注销、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获得用水用气、登记财产、纳税等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6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便利”等方面攻坚,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窗办”,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纳税服务。

(二)大力提高企业投资贸易便利度和吸引力。围绕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反映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的5个一级指标,重点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融资服务、纠纷化解、权益保护等工作机制方面攻坚,强化要素支持保障健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优化就业服务、保障公平竞争。

(三)大力提高政府监管服务意识和能力。围绕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市场监管等反映政府监管与服务水平的3个一级指标,重点在提升服务能力、健全监管体系、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等方面攻坚,加快落实“一门一窗一次”、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优化基本公共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与注销

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与企业沟通协调,加大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协助优化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扩大免费公章刻制范围,提升自助服务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和财政办责任单位:乡便民服务中心、乡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

(二)办理建筑许可

深入推进“六多合一”改革,分类制定有关项目审批流程图,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协调城管、人防、水利等部门降低建筑许可环节费用。加大审批平台使用监管力度,完善审批系统功能。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加强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防范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乡农业农村工作办。因职能受限,加强与住建局的沟通协调工作,探索建立“帮办代办”机制〕

(三)获得电力

在全范围内实现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2022年实现将电网投资界面延伸至用电报装容量160kW及以下低压小微企业用户红线,农村地区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压减至15个小时以内,全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压缩8%以上,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牵头单位:乡农村农业工作办,责任单位:国网昌江供电分公司鱼山供电所乡社会事务办、乡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会

(四)获得用水以方便企业获得用水为重点,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企业用水用气办理流程,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限,提高报装效率,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工作办。〕

(五)登记财产

持续协助做好不动产登记“简材料、减环节”工作,严守办结时限不放松,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内启用“红黄绿”三色审核时限提醒功能,超过工作时限,系统将自动以“红黄绿”三色提醒,保障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率达到100%,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达到办结率100%。清理登记前置环节中存在的维修资金缴纳、网签备案等不合规前置环节问题,按照国家、省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工作办。因职能受限,加强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江分局与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沟通协调工作,探索建立“帮办代办”机制〕

(六)纳税

持续优化纳税利企便民服务,大力推广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全力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实现网报率高达95%以上,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贯彻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加大对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力度,确保减税降费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加快退税办理,压缩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办理期限。

〔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和财政办,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七)获得信贷

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进一步优化办贷流程,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推动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

〔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和财政办,责任单位:乡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

(八)执行合同

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优化司法服务,进一步降低解纷时间和成本,提高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努力实现执行合同耗时更短、成本更低开辟商事案件调解“绿色通道”矛盾纠调解流程,完善诉讼服务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乡社会治理办,责任单位:乡司法所、各村委会

(九)劳动力市场监管

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积极搭建就业供需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企业招工难和劳动者求职难的两难情况;落实“两法衔接”,实施欠薪排查、处理,加大日常投诉、举报的处置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合规用工情况,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提高劳动力权益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和调解率。

〔牵头单位:乡社会服务办,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乡司法所、各村委会

(十)政府采购

全面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和财政办,责任单位:乡党建办,村委会

(十一)招标投标

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破各类“玻璃门”“旋转门”,消除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和公平性,营造规则统一、公共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乡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因职能受限,与强与区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协调工作,探索建立“帮办代办”机制〕

(十二)政务服务

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建设完善“赣服通”分厅,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本级特色服务事项尽快部署到“赣服通”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扩大政务服务“好差评”覆盖面,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差评整改反馈全覆盖。

〔牵头单位:乡党建办,责任单位:乡便民服务中收、各窗口部门、各村委会

(十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年度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的数量;围绕全重点产业链,引导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在此基础上培育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健全协同保护机制。

〔牵头单位:乡综合执法大队,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乡社会事务办、各村委会

(十四)市场监管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加强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努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动信用监管、联合监管、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监管、分层分类监管的有序融合,提升监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

〔牵头单位:乡农村农业工作办,责任单位:乡社会治理办乡社会事务办、乡经济发展和财政办、村委会

四、方法步骤

(一)沟通部署阶段(202112月上旬完成)。

1.梳理评价结果。营商办收集整理2020年营商环境评价各指标得分情况,按照区营商办制定的“保进位赶超,进入全省先进水平”的总体目标,对标一流先进地市,制定2021年优化提升目标。

2.召开交流会。营商办组织各牵头单位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通报2020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提示各领域营商环境评价的弱项指标和短板问题,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纠(202112月底前完成)

1.认真分析。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参照《2020年江西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报告景德镇市子报告》和区营商办制定的《昌江区2021年度营商环境指标目标表》,摸清现有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2.建立提升清单。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制定提升工作方案和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明确每月的工作内容和计划。

3.对标对表先进。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学习借鉴营商环境标杆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实际情况,提炼具有我特色的亮点工作和改革举措。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24月底前完成)

1.按旬调度。营商办将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和时间安排,每半月进行整理总结,及时掌握各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困难问题,并形成专报上报乡党政府。

2.按月考核。对接好市、区第三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机构的考核根据每月考核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结合先进地区经验和我实际,提出合理化的提升改进建议。

3.定期通报。建立红黑榜通报机制,对任务完成好、改革效果佳以及考核结果靠前的部门和进行红榜激励,列入绩效考核体系;对任务完成差、提升效果不佳以及考核结果靠后的部门和进行黑榜警戒、约谈和问责,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总结归纳阶段(20225月中旬完成)。

1.成果总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及时提炼、固化成果,形成本领域营商环境的工作总结和阶段性成果素材,于2022530日前报营商办汇总。

2.持续优化。各有关单位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对照指标体系,推动本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形成目标更高、力度更大、举措更实、成效更好的建设成果。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做好本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明确完成各项任务的时间表和具体安排,加强本方案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对涉及由多个责任单位完成的任务,牵头部门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与其他责任部门对接,及时将任务分解下达;相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合力完成目标任务。

(二)严格评价考核。紧紧围绕争先进位的目标,对照一流水平,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高质量考核范围。

(三)提升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千名干部进万企”服务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进行划片帮扶,制定党员干部挂点帮扶制度。通过集中走访一批企业,集中解决一批问题,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努力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水平。

(四)强化教育宣传。和相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掌握政策。乡党建办(组宣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积极对标一流先进,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曝光一批反面案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在全大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亲商重商安商浓厚氛围。

(五)加强结果运用。综合运用政务网、信访部门数据等方式开展日常监测,建立营商环境监测月度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向责任单位发提醒整改单,情节比较严重的,约谈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凡是牵头指标在全省评价中排名靠后、拉低全区总成绩的,单位绩效和领导班子均不评为优秀等次。在干部个人方面,主动担当作为、单位营商环境考核成绩优异的,干部优先评优。相反,对工作不力损害营商环境的不为者、误事者、破坏者,视情节及时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党纪政务处分、降免职等问责处理,当年度干部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同时,鼓励支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大胆改革创新,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探索试验中出现的偏差失误,客观公正地进行分析研判,凡符合容错免责的,依规予以免责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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