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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乡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13445 发布时间: 2024-06-16

为深刻吸取“5.3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根据省、市委、省、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整治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严峻形势和严重危害性,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省级抓总、市县主责、压实责任、末梢发力”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党政主体责任,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与密切配合、联动协作相结合,抓细抓实“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管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全环节、全覆盖排查隐患,高标准、严要求安全检查,零容忍、零懈怠打击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窝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超标违禁产品流通市场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高温汛期安全风险,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荷塘乡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

组 长:胡小敏   党委副书记 、乡长

副组长:王美芳  副科级干部

成 员:王  炜  党政(党建)办负责人

危功庆  社会治理办负责人

余建平  社会治理办副主任

陈义东  社会治理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胡小敏任指挥长,王美芳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实行专班运转,专班设在城乡社会治理办公室,抽调应急、交通、综治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统筹调度,完成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各项任务。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村要认真研判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风险,密切关注非法生产由主产区向非主产区“外溢”、非法作业场所更具隐蔽性、移动性的新特点,充分发挥各村及网格员入户排查摸底作用,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行为,全力查缴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黑窝点、小作坊。一要突出重点地区。要开展全面排查,逐户检查、逐人过筛。二要突出重点场所。紧盯出租房屋、废旧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重点场所,行政交界等重点区域,对人员进出反常、用水用电异常的,重点逐一进行核查。三要突出重点人员。要对本地无业闲散人员和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进行重点盯防,严防其为非法生产提供作业场所、介绍劳动人员。对近期关闭退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烟花爆竹涉药工序人员及其他掌握烟花爆竹制作技术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纳入管理事项。严密关注外地人员来当地从事生产作业动向,保持警惕并跟踪核实。

(二)强化安全检查整治。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零售点的安全要求、治安防范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源头隐患。一要从严把控源头关口。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律严禁向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者提供原材料,违者一律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相关证照;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以及高氯酸盐、硝 酸盐等重点物品流向监控,严密防范原材料非法流失。二要从严把控产品质量。各村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组织全覆盖检查,针对药量超标产品和违规向批发企业、零售店或个人销售礼花弹以及摔炮、鱼雷等违禁产品进行重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超标违禁产品,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依规妥善处置。三要从严查处贴牌冒牌行为。密切关注市场热销动向,针对超药量烟花爆竹增多情况,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销售非法贴牌、冒牌等假冒伪劣行为,会同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进行溯源查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打击执法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建立情报会商、线索传递、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形成“打非治违”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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