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各村(社区)、有关部门:
现将《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吕蒙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5日
吕蒙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印发
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去年以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昌江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昌江区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安字〔2024〕5号)要求,系统梳理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一)全街道涉及电气焊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涵盖建筑工地、医院、学校、养老院、商场(市场)、临街店铺(电焊)、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各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街道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电气焊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作业的;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或无证实施电气焊作业的;
2.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不合格或使用淘汰、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的;
3.未严格履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的;
4.村社区对出租厂房租赁企业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加强安全管理的;
5.实施电气焊作业前未清理周边可燃物或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作业现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作业警示标识的;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清理下面的可燃物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三、工作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围绕整治重点切实摸清电气焊作业场所,持证人员分布情况、焊机设备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组织部门对照检查重点开展执法检查。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电气焊作业行为,监督指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等行业企业加强电气焊割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作业程序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电气焊作业活动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房屋市政工程(中心城区除道路、排水、桥涵、景观照明、园林、环卫工程外)和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无证电气焊作业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证从事特种设备电气焊作业行为(承压焊和结构焊),监督指导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商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商务领域内电气焊作业行为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教育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校园领域电气焊作业行为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卫健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医院电气焊作业行为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文旅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文化和旅游领域电气焊作业行为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民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养老院电气焊作业行为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领域电气焊作业行为及外包作业的安全管理。
消防救援部门负责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使用期间电气焊作业行为的监管。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7月16日前)。各村社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整治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二)摸清底数(2024年7月16—25日前)。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开展摸排检查,重点摸清涉电气焊的社会单位、存量电气焊设备的底数、电气焊作业持证人员数量、登记建档形成台账(附件1),明确电气焊设备所有人/使用人责任,签订安全使用电气焊设备承诺书(附件2);摸底情况于7月20日前汇总到街道办事处。
(三)对标检查(2024年7月25—8月10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施工作业审批和监管,实施电气焊作业前,均要填写《动火安全作业票》(参照GB30871-2022作业票格式),报行业主管部门,先审批、后作业,无审批、不作业。风险等级高的电气焊作业,由街道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现场监督。各社区(林场)、街道直属各单位要全面深入排查整改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四)严格执法(2024年8月10日—31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聚焦违规电气焊作业检查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互查等方式,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8日、8月18日、8月28日填报附件3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将定期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类社会单位要按照“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各村社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排查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精心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及时调度、汇总、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要发挥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宣传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的危害及惩罚措施,特别是对后代的影响,确保入脑入心,形成震慑效果。
(三)加强教育培训。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对涉及电气焊作业的单位负责人、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掌握预防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
(四)严格执法检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证件造假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并实施“一案双罚”,同时追究企业单位管理责任。对构成重大隐患的企业单位,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引发事故致人死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联系人及方式:余涛,13879887700)
附件:1.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情况登记表
2.安全使用电气焊设备承诺书
3.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
附件1
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书记主任及联系人名单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附件1
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情况登记表
县(市、区) |
乡(镇)街道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焊接设备数量 |
焊接作业 人员姓名 |
是否持证 |
企业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
昌江区 |
吕蒙街道 |
例:XXX门窗店 |
X区X街道X社区X路 |
2台 |
李xx |
是 |
xx,1333xxx |
例:XX项目 |
X区X街道X社区X路 |
10台 |
1.XXX 2.XXX 3.XXX |
1.否 2.是 3.否 |
注:1.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
2.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焊工)”的人员;
3.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承压焊和结构焊)”的人员。
附件2
安全使用电气焊设备承诺书
我作为电气焊设备所有人/使用人,我已学习并熟悉电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取得了使用电气焊设备使用许可,许可证书编号 ,为保证电气焊设备使用安全,我承诺:
一、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电气焊设备;
二、不使用安全质量不合格或使用淘汰、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三、未履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不使用电气焊设备;
四、无现场监护人员不使用电气焊设备;
五、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不使用电气焊设备;
六、不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使用电气焊设备;
七、不将电气焊设备出借给无证人员使用。
承诺人:
承诺时间:
附件3
吕蒙街道电气焊作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
序号 |
派出 检查组 (个) |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
抽查检查的单位总数 (家) |
发现问题隐患数量 (项) |
完成 整改 (项) |
行政处罚 (次) |
行政处罚 (万元) |
“一案双罚”数量 (次) |
移送司法机关 (人) |
责令停产整顿 (家) |
签订 承诺书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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