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蒙乡控烟制度和措施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9-03724
发布时间:
2019-05-29
一、控烟工作职责
1.各办公室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2.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不得放置吸烟器具。
3.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在本办公内禁止吸烟区内吸烟者予以劝阻、制止或处理。
4.被动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中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
5.做好宣传报道,定期在单位宣传栏宣传控烟知识。
二、控烟工作措施
1.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制定控制吸烟规章制度并有明确的奖惩办法。
3.任何人都不能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活动场所吸烟。职工在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50元每次。对在乡内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人,单位所有职工均有权劝阻、劝其离开禁烟区或请相关人员协助处理,劝阻无效者罚款50元每次。
4.乡内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室内张贴和摆放统一印刷的禁止吸烟标志。
5.每年定期开展向职工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教育活动。
6.在禁止吸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