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2026M0106360202000006
采购单位(甲方) : 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街道
供货商(乙方) : 景德镇琪泽广告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
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景德镇琪泽广告有限公司 江西省本级 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序
号
商品名称
1
品牌
海报制作服务
-
型号 配置要求 采购数
量 单位 成交单价
- 增值服务:按需提供,品
牌:,设计类型:按需提供,
制作时效:按需提供,产品
材质:根据实际需求 1 项 12180.00
合同总价(元) 12180.00
合同总价(大写) 壹万贰仟壹佰捌拾元整
注: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价款结算
1、甲方应于合同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乙方。
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
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3、
三、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
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
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 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
后 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四、合同履约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或推进工程项目。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服务时间或方式,应提
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2、乙方在履约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或工程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
。
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3、履约日期:
1/34、履约方式:
5、收货人: 龙晓薇 ; 联系方式:
6、收货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乡吕蒙街道
7、
五、合同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相关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
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4、最终验收(如有):履约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5、
六、售后服务
1、合同质保期为
,自 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 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 个小时内响应,
故障排除。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个小时内排除
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
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4、
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
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
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拒付合同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
2、乙方逾期履约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
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
日不能履约的,应向甲方
承担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
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33、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
司 江西省本级 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
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
支行
账号: 账号: 36050162016400000533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