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电子版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dzcjq.gov.cn)浏览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吕蒙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517号,电话:0798——8331805,邮编:333000)。
一:总体情况
(一)公开范围
本街道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8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街道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街道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本街道制定的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街道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街道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政府设置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征用土地、房屋拆迁中由政府支付的补偿及补偿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金融政策及金融工作情况;保险政策及保险工作情况;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重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具体参见办事处编制的《吕蒙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办事处办公室进行查阅、咨询,查阅地点:吕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开放时间:每日夏令时: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冬令时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8—8338119。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办事处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办事处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办事处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街道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办事处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办事处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事处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办事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办事处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吕蒙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达到511号
联系电话:0798-8331805
电子邮箱:xfjdbsc@126.com
邮政编码:333000
微信公众号: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办事处提出申请的,填写《×××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街道领取,也可以在本街道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街道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街道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街道收到申请后,将先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街道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街道对该申请将不再予以处理。
办事处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办事处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办事处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街道办事处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办事处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吕蒙街道办事处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我街道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2022年度我镇街道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