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阳乡位于景德镇市昌江区西部边缘,下辖10个行政村,共有4965户,人口17474人,行政区划面积113平方公里,共有林地71085亩,公益林12938亩,耕地面积19342亩,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砂石建材、生态旅游、牛市交易、优质稻,无籽西瓜,蔬菜种植、良种猪养殖、服装加工等为辅正在发展中的乡镇。
一、2011年共完成财政总收入任务4315.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170.9万元,实际完成工作目标146.8%。
二、财政收入、支出平衡情况
1、财政收入情况:全年一般地方收入41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3万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转移支付补助29万元,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降点补助84万元,专项补助乡镇225万元,工资补助收入127万元,100元生活补贴11万元,农村税改补贴117万元,共计收入总额为4764万元。
2、财政支出情况:全年本级支出为4061万元,本年上解支出703万元,其中教育工资上解439万元,维稳信息员上解1万元,地税经费上解57万元,农村公路维修集中上解29万元,计划生育经费上解5万元,卫生院工资上解26万元,医保上解9万元,民政优抚上解3万元,工兵团上解1万元,优待金上解2万元,财政所工资上解6万元,教育公积金上14万元,教育公用经费上解11万元,昌财字(11)72号文专项经费上解10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总额4764万元。
3、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两抵,基本平衡。
丽阳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