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丽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丽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丽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丽阳镇委员会领导本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丽阳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抓好本区域党组织建设。
(二)统筹区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全面实施区域振兴战略,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实施公共管理。负责辖区综合性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人口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领域和退役军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方面的相关政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五)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
(六)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本单位下设 5个行政办公室和3个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便民服务中心,丽阳敬老院等。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44人,其中在职人员120人,遗嘱人员2人,退休人员22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丽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总额为241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1717.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1%。上年结转资金69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9%。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为2416.9万元。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6.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5.16万元;项目支出922.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8%。上年结转资金69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经费拨款(补助)支出预算1717.5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3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政府基金收支情况
无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18万元。
(七)整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根据部门主要职责设定,部门预算情况清晰全面。
(八)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5个,本级预算中 1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九)丽阳镇人民政府项目情况说明(镇本级)
1、丽阳镇宣传费
项目概述
抓好全镇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宣传镇本级各项工作,组织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经济建设。
立项依据
昌环字【2022】26号 昌纪办【2021】15号 昌普法办字【2022】2号 昌府办字【2022】12号 昌档字【2022】2号
实施主体:景德镇市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
实施内容:全镇宣传单、宣传栏、宣传横幅及宣传手册制作。
实施周期:一年
年度预算安排:2023年计划安排101.38万用于全镇宣传工作。
绩效目标和指标:坚持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组织开展理论宣讲、加强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部分 丽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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