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府发〔2021〕1号
关于印发昌江区丽阳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镇属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各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昌江区丽阳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丽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
昌江区丽阳镇
山
洪
灾
害
防
御
预
案
丽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
目录
1.总则……………………………………4
1.1编制目的…………………………… 4
1.2编制依据……………………………… 4
1.3编制原则……………………………… 4
1.4适用范围……………………………… 4
2.基本情况………………………………5
2.1自然概况…………………………………5
2.1.1地理位置………………………………5
2.1.2地形地貌土壤植被……………………5
2.1.3气象水文………………………………5
2.2经济社会情况………………………………6
2.3山洪灾害防御现状…………………………6
2.3.1历史山洪灾害………………………6
2.3.2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8
3.1划分原则…………………………………8
3.2“两区”基本情况…………………………9
4.组织体系…………………………9
4.1组织指挥机构……………………………9
4.2分工与职责………………………………10
5.预警…………………………15
6.人员转移…………………………………15
6.1转移原则和方法………………………16
6.2转移方案………………………………16
7.抢险救灾………………………………17
8.保障措施………………………………17
8.1汛前检查…………………………………17
8.2宣传教育及演练…………………………18
8.3纪律………………………………………18
9.附则……………………………………19
10.附图和附表……………………………19
10.1附图………19
10.1.1山洪灾害危险区图………………19
10.1.2人员转移安置图………………19
10.2附表……………20
10.2.1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19
10.2.2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10.2.3人员转移表
10.2.4丽阳镇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此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我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制定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共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工作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试行)》等。
1.3 编制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
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山洪灾害及其引发的山塘及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2基本情况
2.1自然概况
2.1.1地理位置
我镇地处景德镇市西部边缘,东临鱼山镇,南接鄱阳县凰岗镇,西连鄱阳金盘岭镇,北靠浮梁县洪源镇,距市中心18公里,素有青山绿水“月亮湖风景区”的美称。
2.1.2地形地貌土壤植被
全镇总土地面积113平方公里。镇境内西北多山,黄山余脉至安徽入境,逶迤南行,构成众多的低山高丘。境内最后高峰时杨树尖,海拔170米。中部和东南部为低丘和平原杂处地带,整个地带为北高南低,昌江从景德镇市鱼山镇入境,流经本镇港南、余家、丽阳、洪家4村,境内流域约10公里。境内土壤主要有红壤、黄壤土和水稻土等。
2.1.3气象水文
我镇内气候属亚热带湿润型,四季分明,无霜期长,年日照约2000小时,年降雨量1600毫米左右,雨量有明显的季节性,4、5、6三个月,雨量约占全年一半以上。夏季最高温度39℃左右,冬季最低温度-9℃左右。灾害性天气如暴雨、大风、冰雹、“倒春寒”等时有发生。
暴雨类型一般有锋面气旋雨和台风雨等。全年各月均有出现,3~6月以锋面气旋雨为主,7~9月受台风影响,暴雨历时短,强度大。
区域内水系发达,主要溪流自东向南,有山田垄、注源垄两大水系,在丽阳寺山口并汇,最后流入昌江河。
流域内河道调蓄能力低,常常因暴雨导致山洪突发。洪水过程陡落,峰高体瘦。洪水最早出现在三月份,大洪水大部分出现在六至七月。
2.2经济社会情况
我镇辖区内有10个行政村。具体见10.2丽阳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
全镇耕地面积31262万亩,其中水田27630.91亩,旱地3631.09亩,以种植稻谷、油菜、芝麻、棉花、甘蔗、西瓜、蔬菜等为主要经济来源。镇镇企业主要有四造纸厂、活性炭厂等,国内生产总值为9945万元,人均年纯收入10390元。
2.3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3.1历史山洪灾害
根据昌江区历年洪涝灾害调查统计资料,几乎每年都要遭受不同程度的山洪灾害,其中较为严重的山洪灾害,12年平均每4~6年发生一次。2010年7月15日,9个小时降雨量259.6mm,最大3小时降水150mm,最大6小时降220mm。该次最大雨量使丽阳发生了特大山洪灾害,给当地居民造成了重大损失。据调查统计,受灾人口8715人,损坏房屋1527栋,农作物受灾13730亩,冲毁道路42Km,大小桥梁8座,山塘受损27座,水沟水渠受损17300米,其中被冲毁或垮塌6690米,水堰冲毁29座,输电线路10.5km,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00万元。
2.3.2当前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基于山洪灾害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们近几年来进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来看,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防灾信息传递困难。区域内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村与村之间有的未通公路,移动信号不强。且大多数公路与通信通电线路均靠近山沟溪河边,每次遇山洪灾害发生,公路被冲毁中断、通信及输电杆线被冲倒毁坏,对信息传递造成相当大的困难。
汛期暴雨信息全靠区防汛办与市气象局短信通知,再由镇电话通知到各村值班人员,再由村里电话通知各组长家里,最后由组长或组上信号员步行通知到各农户。对没有通电话的村,每次暴雨信息传递靠镇政府派专人去通知村民。目前这种靠电话或派人通知群众的信息传递滞后的方式已远远不能适应山洪灾害紧急避险的需要。
2、防御工程措施较少、非工程措施薄弱,防御工作难度大。经实地调查,我镇区域内真正能防御山洪灾害的工程措施比较少,即使有防护提,在山洪灾害发生时河堤防洪能力相当差,不能抵御洪水侵袭,同时,由于没有建筑挡沙坝、排洪渠、山塘等水利工程设施,致使每次发生山洪灾害时,只能听天由命,任山洪泛滥成灾。
3、我镇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是导致山洪灾害的重要原因所在。其主要原因是森林超量砍伐,加之不少群众乱砍滥伐、火灾毁林造地现象时有发生。使山林植被受到严重破坏,而新造的木林生长缓慢,中、幼林植被对水分涵养能力大大削弱,导致大量水土流失,造成河道淤塞严重,河床抬高,河道行洪不畅。
4、违章建筑也是导致山洪灾害的原因之一。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山区人民也不断在改变自己的衣食住行条件。由于山区受地形地貌的限制,不少群众不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土部门等单位的批准,随意将房子修建在溪河边上的低谷平地上,将房子修建在易发生山体滑坡的山脚下,在溪河边上乱建、乱采、乱挖、乱倒等“四乱”现象严重,造成溪河行洪能力降低。
总之,山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是社会全民性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的防御系统工程,要搞好山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洪水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必须对村、组的群众进行群策群防的知识宣传,加强现代化通讯网络建设,做到能随时掌握区域内的雨情、水情、灾情、传递山洪避险信息。
3危险区、安全区划分
3.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暴发、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情况,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威胁,地质结构相对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河口、陡坡、低洼地带。
3.2“两区”基本情况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的调查,确定我镇山洪灾害危险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全镇共划定丰田村、山田村、联村、枫林村、芦源村、江联村、6个村,28个村小组为山洪灾害危险区,区内总人口3773人,938户,耕地面积6031亩,土木房屋68栋,砖木房屋835栋。每村安置点转移路线(每村的村后高地)。
4组织体系
4.1组织指挥机构
为了建立我镇防汛快速反应机制,切实贯彻中央、省、市、县的有关防汛文件精神,减轻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和领导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成立丽阳镇防汛指挥部,镇长谭新成任总指挥,党委副书记范鸿、副镇长王逢茂任副指挥,财政、水利、民政、综治、党政等部门及各村委会书记为成员(详见名单表)。下设防汛办公室,徐青勇兼任主任,成员:江高章、刘行智、马圣超、吴少游、梁佳欣,负责日常工作。
指挥部下设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4个工作小组和一个应急抢险队(详见名单表)。各行政村也相应成立以村书记为责任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2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镇防办及区防指备查,信号发送员向相应工作组报送有关情况。
丽阳镇防汛指挥部成员
职 务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指挥长 |
谭新成 |
镇长 |
13707981697 |
副指挥 |
范 鸿 |
副书记 |
13979878535 |
副指挥 |
王逢茂 |
副镇长 |
15079891817 |
成员 |
江高章 |
党政办主任 |
13133980813 |
成员 |
吴少游 |
财政所所长 |
13133896110 |
成员 |
徐青勇 |
水务站负责人 |
13155757778 |
成员 |
刘行智 |
应急办主任 |
18879819796 |
成员 |
马圣超 |
民政办主任 |
13697980037 |
成员 |
梁佳欣 |
纪委副书记 |
13607985205 |
成员 |
黎吉件 |
丽阳村委会书记 |
13979869953 |
成员 |
余雪明 |
港南村委会书记 |
15307982058 |
成员 |
史立强 |
枫林村委会书记 |
15350088110 |
成员 |
袁文清 |
联村村委会副书记 |
15179866688 |
成员 |
王中华 |
山田村委会书记 |
13297255108 |
成员 |
陈锋 |
芦源村委会书记 |
15707989000 |
成员 |
江资喜 |
江联村委会书记 |
13317989089 |
成员 |
张厚广 |
丰田村委会书记 |
13697989818 |
成员 |
王国亮 |
余家村委会书记 |
18270981110 |
成员 |
洪汇平 |
洪家村委会书记 |
13133897158 |
4.2分工与职责
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全镇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其职责如下:
指挥长:由镇长担任,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与指挥。检查督促山洪灾害预案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山洪预警汛情的需要,指挥、调度、命令、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和人员。
副指挥:由党委副书记范鸿、人武部部长担任,协助指挥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镇山洪灾害防治的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制定全镇防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洪水调度方案;指导、推动各行政村制定和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督促指导境内河道、渠道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除清;负责抗洪抢险技术指导和水毁工程的修复等。执行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指挥部命令。加强值班,确保防灾避灾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镇人武部:具体负责民兵参加抗洪抢险工作。
镇财政所:具体负责全镇抗洪救灾,水毁工程修复所需资金调度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灾民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向区防汛办和区民政局上报洪涝灾情统计资料。
镇国土所:负责监测预报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并制订还预防防治方案。
镇林工站:负责全镇抗洪救灾所需木材、毛竹等物资调度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镇供电所:负责所辖电力工程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洪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属各学校:负责师生安全救护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对区、镇防办、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镇区域各村组信号发送员反馈的山体开裂、降雨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其人员名单如下:
丽阳镇信息监测组人员名单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范 鸿 |
党委副书记 |
13979878535 |
2 |
王逢茂 |
成员(副镇长) |
15079891817 |
3 |
江资喜 |
成员(江联村书记) |
13317989089 |
4 |
陈锋 |
成员(芦源村书记) |
15707989000 |
5 |
王中华 |
成员(山田村书记) |
13367982211 |
6 |
袁文清 |
成员(联村村副书记) |
15179866688 |
7 |
史立强 |
成员(枫林村书记) |
15350088110 |
8 |
洪汇平 |
成员(洪家村书记) |
13133897158 |
9 |
余雪明 |
成员(港南村书记) |
15307982058 |
10 |
黎吉件 |
成员(丽阳村书记) |
13979869953 |
11 |
张厚广 |
成员(丰田村书记) |
13697989818 |
12 |
王国亮 |
成员(余家村书记) |
18270981110 |
说明:成员为各危险区村书记。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长和区、镇防指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路线转移,一人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其人员名单如下:
丽阳镇转移组人员名单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王逢茂 |
组长(副镇长) |
15079891817 |
2 |
徐秀平 |
副组长(镇纪委书记) |
13879845498 |
3 |
江克金 |
成员(执法队队长) |
15079852430 |
4 |
徐青勇 |
成员(水务站负责人) |
13155757778 |
5 |
徐前兵 |
成员(农办主任) |
13979834359 |
6 |
黎吉件 |
成员(丽阳村委会书记) |
13979869953 |
7 |
余雪明 |
成员(港南村委会书记) |
15307982058 |
8 |
史立强 |
成员(枫林村委会书记) |
15350088110 |
9 |
袁文清 |
成员(联村村委会副书记) |
15179866688 |
10 |
王中华 |
成员(山田村委会书记) |
13297255108 |
11 |
陈锋 |
成员(芦源村委会书记) |
13879876055 |
12 |
江资喜 |
成员(江联村委会书记) |
13317989089 |
13 |
张厚广 |
成员(丰田村委会书记) |
13697989818 |
14 |
王国亮 |
成员(余家村委会书记) |
18270981110 |
15 |
洪汇平 |
成员(洪家村委会书记) |
13133897158 |
说明:成员为各危险区村委会书记。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机、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物资等部门与单位的联系,调度并管理所有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且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同时,在抢险中经指挥长同意,有权紧急征用抢险所需的一切物资及车辆,确保灾民的生活生产。其人员名单如下:
丽阳镇调度组人员名单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王逢茂 |
组长(副镇长) |
15079891817 |
2 |
江高章 |
副组长(党政办主任) |
13133980813 |
3 |
刘行智 |
成员(林工站站长) |
18879819796 |
4 |
徐前兵 |
成员(农办主任) |
13979834359 |
5 |
程建平 |
成员(人大办主任) |
18296820717 |
6 |
黎景华 |
成员(人保所所长) |
13155781208 |
7 |
黎道全 |
成员(丽阳村) |
13133983185 |
8 |
张英旺 |
成员(丰田村) |
14707081909 |
9 |
汪文华 |
成员(江联村) |
13479845150 |
10 |
方光明 |
成员(余家村) |
18179890681 |
11 |
徐正宝 |
成员(山田村) |
17607988588 |
12 |
黄小明 |
成员(联村) |
13155788287 |
13 |
陈学军 |
成员(枫林村) |
13767815655 |
14 |
洪子房 |
成员(洪家村) |
13133988466 |
15 |
王传才 |
成员(港南村) |
13879816045 |
16 |
陈国宝 |
成员(芦源村) |
18720343918 |
保障组:负责转移人员的安置,逐户逐人落实,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得到医治。其人员名单如下:
丽阳镇保障组人员名单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1 |
王逢茂 |
组长(副镇长) |
15079891817 |
2 |
马圣超 |
副组长(民政办主任) |
13697980037 |
3 |
吴少游 |
成员(财政所所长) |
13133896110 |
4 |
徐前兵 |
成员 |
13979834359 |
5 |
廖传新 |
成员 |
13397987460 |
应急抢险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约30人的抢险队,每个村也建立一支15人的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各抢险队员自备电筒、雨衣等工具,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灾工作。
5预警
为使镇、村、组对山洪灾害防御指挥体系科学、准确的指挥该区群众躲灾、避灾及时,在一般情况下,按区→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紧急情况下按区←→村←→组的次序进行预警。区防指在接到水文、气象部门的雨情、水情信息之后,电话通知镇防办,镇防办应立即报告指挥长并通过电话通知至各村、组,各村在预警期内二十四小时连续监测巡视,发现险情应立即发出警报信号,通知到各户,并将各有关信息反馈给镇防汛办,镇防汛办立即报告区防办,如遇紧急情况(大体积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组可直接报告区防汛办,由区防指挥统一指挥。
预警信号为电视、电话,区防指在接到雨情、水情信息后,通过电视台,面向全区播放,同时立即电话通知到镇。
报警信号一般到锣、口哨、警报器等。如有险情出现,由各报警点和信号员报告给信息监测组,并发出警报信号,警报信号的设置因地而异,一般警报信号设置为:断续鸣声,表示险情可能出现,全镇动员,提高警惕,指挥人员到位,做好一切准备,部分开始转移;连续鸣声,表示险情出现,继续按预定路线有次序地转移至安全区。
6 人员转移
6.1 转移原则和方法
转移工作由转移组负责,采取镇、村、组干部包片负责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转移。
本着就近、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采取对户、搭棚两种安置方法。信号发送员和转移组成员必须最后离开山洪灾害发生区,并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搭棚地点选择在居住附近坡度较缓,没有山体滑坡崩塌迹象的山头上。不能搭在山谷中或其出口两侧的山坡上。雨停后,确认其住房安全后才能允许群众搬回。
制作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如果在转移的过程中,原指定的交通、通讯线路中断时,各村、组要采取及时抢修或选择其他安全的路线,把群众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各村村民接到转移信号后,必须迅速按预定路线转移。各区在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汛期必须经常检查线路上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则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以免安全路上出现险情。转移路线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地带。
6.2 转移方案
根据不同区域的气象、水文、地理、地势及居住人口数量等因素,划定好的“二区”,即危险区、安全区和转移路线,严格控制好生产、居住和建设活动。让村名熟悉“二区”范围和转移路线,同时熟记紧急避灾躲灾的转移预警信号,明确山洪灾害的监测预警方法和疏散转移方案。
7 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在及时向镇或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各组和应急抢险队立刻投入救灾工作,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车辆、设备、物资等。
对被转移安置的灾民,一般在24小时内,保障组应做好有关食品的生活品的供应工作,按人定量发放的食品经费由民政部门在救灾款中解决一部分,镇政府和村委会给予适当的补贴,除特殊灾民外,不足部分由灾民自行负担。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指挥部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处理人畜尸体。
洪灾发生后,镇卫生院和相关村医疗站必须迅速组织防疫医疗队带足医疗器械及防病药品到灾区,对灾区人民进行防病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医疗防病工作,防止疾病的流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
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实施。
8 保障措施
8.1汛前检查
镇防汛指挥部应组织检查组对有关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并重新登记造册。
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做好登记并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好明白卡工作,同时采取整改措施,该搬迁的动员搬迁,该治理的令其治理。
水利、国土、规划部门严禁审批沿河、切坡建房。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要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内群众进行宣传。
各村组织危险区内的群众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镇防汛指挥部每年汛前要组织镇应急抢险队、村应急分队开展至少一次的实战演练工作,为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提高效率和增强抢险救灾过程的适应能力。
8.3纪律
1、在汛期内,安排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并做好值班记录,主要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防汛信息畅通。
2、在山洪防御和抢险救灾过程中,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并且要服从防汛指挥部的安排做好各自的工作。、
3、我镇与各村签订防汛责任制,把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村、到组、到人,实行层层责任包干制,形成责任网络。
4、汛期过后,镇政府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对山洪灾害防御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追认烈士;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预案一般为每两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
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图和附表
10.1 附图
10.2 附表
表1 丽阳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表
序号 |
行政村 |
自然村 |
户数 |
人口 |
人均耕地(亩) |
人均年收入(元) |
主要经济来源 |
备注 |
1 |
丽阳村 |
4 |
938 |
3762 |
1.57 |
11190 |
种田 打工 |
|
2 |
丰田村 |
6 |
722 |
2886 |
1.45 |
10390 |
种田 打工 |
|
3 |
余家村 |
6 |
459 |
1546 |
1.38 |
10380 |
种田 打工 |
|
4 |
江联村 |
7 |
270 |
1186 |
1.87 |
11300 |
种田 打工 |
|
5 |
芦源村 |
5 |
205 |
876 |
1.98 |
11420 |
种田 打工 |
|
6 |
山田村 |
6 |
441 |
1768 |
1.56 |
12120 |
种田 打工 |
|
7 |
联村 |
13 |
476 |
2117 |
1.66 |
10210 |
种田 打工 |
|
8 |
枫林村 |
7 |
328 |
1360 |
1.56 |
10390 |
种田 打工 |
|
9 |
港南村 |
2 |
468 |
1999 |
1.29 |
10280 |
种田 打工 |
|
10 |
洪家村 |
2 |
348 |
1270 |
1.21 |
11190 |
种田 打工 |
表2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
乡(镇) |
村 |
人口 (人) |
户数 |
耕地 (亩) |
房屋结构(栋) |
固定资产(万元 |
备注 | |
木 |
砖 | |||||||
丽阳镇 |
山田村 |
828 |
207 |
1291 |
10 |
190 |
||
丽阳镇 |
枫林村 |
1360 |
328 |
2024 |
19 |
293 |
||
丽阳镇 |
丰田村 |
468 |
111 |
679 |
11 |
90 |
||
丽阳镇 |
芦源村 |
360 |
74 |
712 |
9 |
63 |
||
丽阳镇 |
江联村 |
338 |
97 |
632 |
10 |
87 |
||
丽阳镇 |
联村 |
418 |
121 |
693 |
9 |
112 |
||
表3 人员转移表
乡(镇) |
村 |
总人口(人) |
计划转移人口(人) |
转移路线 |
安置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丽阳镇 |
山田村 |
1768 |
828 |
预案路线 |
葡萄山庄及 各村后山高地 |
王中华 |
13367982211 |
丽阳镇 |
枫林村 |
1360 |
1360 |
预案路线 |
各村后山高地 |
史立强 |
15350088110 |
丽阳镇 |
丰田村 |
2886 |
468 |
预案路线 |
各村后山高地 |
张厚广 |
13697989818 |
丽阳镇 |
芦源村 |
876 |
360 |
预案路线 |
各村后山高地 |
陈 锋 |
15707989000 |
丽阳镇 |
江联村 |
1186 |
338 |
预案路线 |
各村后山高地 |
江资喜 |
13317989089 |
丽阳镇 |
联村 |
2117 |
478 |
预案路线 |
各村后山高地 |
袁文清 |
15179866688 |
表4 丽阳镇水利工程基本情况表
序 号 |
水库 山塘 河堤 |
所在村、组 |
所在 河流 |
坝(堤) 高(米) |
库容(万 立方米) |
主管 部门 | |
1 |
东年坞水库 |
联村、平家棚组 |
昌江河 |
6.4 |
10.32 |
丽阳镇政府 | |
2 |
石板桥水库 |
联村、新屋组 |
昌江河 |
6 |
19.36 |
丽阳镇政府 | |
3 |
三角岭水库 |
联村、鲁东组 |
昌江河 |
7 |
10.3 |
丽阳镇政府 | |
4 |
方家山水库 |
山田村、红花园组 |
昌江河 |
7.5 |
20.8 |
丽阳镇政府 | |
5 |
桃树坞水库 |
山田村、神丰组 |
昌江河 |
9.8 |
14.6 |
丽阳镇政府 | |
6 |
江流水库 |
江联村、江流组 |
昌江河 |
6.5 |
14.3 |
丽阳镇政府 | |
7 |
乌术咀水库 |
江联村、江家组 |
昌江河 |
8 |
19 |
丽阳镇政府 | |
8 |
桃阳水库 |
芦源村、桃阳组 |
昌江河 |
7 |
17.8 |
丽阳镇政府 | |
9 |
峡山垄水库 |
丰田村、凤凰组 |
昌江河 |
9.3 |
11.8 |
丽阳镇政府 | |
10 |
童子坞水库 |
枫林村、童子坞组 |
昌江河 |
10 |
11.13 |
丽阳镇政府 | |
11 |
程家坞水库 |
丽阳村、古田组 |
昌江河 |
8 |
17.25 |
丽阳镇政府 | |
12 |
马田坞山塘 |
江联村、毛棚组 |
昌江河 |
6 |
1.5 |
丽阳镇政府 | |
13 |
李家坞山塘 |
江联村、李家坞组 |
昌江河 |
5 |
1.3 |
丽阳镇政府 | |
14 |
小坞山塘 |
江联村、坳上组 |
昌江河 |
8 |
2.5 |
丽阳镇政府 | |
15 |
徐坞山塘 |
丰田村、董家组 |
昌江河 |
8 |
2.4 |
丽阳镇政府 | |
16 |
姚坞山塘 |
丰田村、董家组 |
昌江河 |
6 |
1.3 |
丽阳镇政府 | |
17 |
罗家坞山塘 |
丰田村、姜家组 |
昌江河 |
4 |
1.2 |
丽阳镇政府 | |
18 |
毛坂山塘 |
枫林村、毛坂组 |
昌江河 |
6 |
1.6 |
丽阳镇政府 | |
序 号 |
水库 山塘 河堤 |
所在村、组 |
所在 河流 |
坝(堤) 高(米) |
库容(万 立方米) |
主管 部门 |
|
19 |
下家湾山塘 |
枫林村、夏家湾组 |
昌江河 |
6 |
1.2 |
丽阳镇政府 |
|
20 |
四甲林山塘 |
枫林村、四甲林组 |
昌江河 |
7 |
1.3 |
丽阳镇政府 |
|
21 |
童子坞山塘 |
枫林村、童子坞组 |
昌江河 |
6 |
1.8 |
丽阳镇政府 |
|
22 |
柴麻坞山塘 |
洪家村、陈家组 |
昌江河 |
7 |
2.2 |
丽阳镇政府 |
|
23 |
鸡公尾山塘 |
洪家村、程家组 |
昌江河 |
6 |
1.6 |
丽阳镇政府 |
|
24 |
扬坞里山塘 |
港南村、一组 |
昌江河 |
4 |
0.8 |
丽阳镇政府 |
|
25 |
油麻坞山塘 |
港南村、二组 |
昌江河 |
7 |
2.3 |
丽阳镇政府 |
|
26 |
画米类山塘 |
港南村、二组 |
昌江河 |
6 |
1.5 |
丽阳镇政府 |
|
27 |
桃家坞山塘 |
山田村、神丰组 |
昌江河 |
7 |
1.8 |
丽阳镇政府 |
|
28 |
扬树安山塘 |
山田村、老屋下组 |
昌江河 |
7 |
2.1 |
丽阳镇政府 |
|
29 |
林屋山塘 |
丽阳村、林屋组 |
昌江河 |
5 |
1.0 |
丽阳镇政府 |
|
30 |
唐冲坞山塘 |
丽阳村、丽阳组 |
昌江河 |
6 |
1.1 |
丽阳镇政府 |
|
31 |
排山坞山塘 |
芦源村、陈家组 |
昌江河 |
5.5 |
1.6 |
丽阳镇政府 |
|
32 |
山门坞山塘 |
芦源村、芦源组 |
昌江河 |
6 |
1.3 |
丽阳镇政府 |
|
33 |
小南坞山塘 |
余家村、三门组 |
昌江河 |
7 |
2.3 |
丽阳镇政府 |
|
34 |
街下山塘 |
丽阳村、街下组 |
昌江河 |
5 |
0.9 |
丽阳镇政府 |
|
35 |
门口山塘 |
丽阳村、街下组 |
昌江河 |
6 |
1.2 |
丽阳镇政府 |
|
36 |
塘坞山塘 |
芦源村、段家坞组 |
昌江河 |
5 |
1.2 |
丽阳镇政府 |
|
37 |
栋树下山塘 |
芦源村、陈家组 |
昌江河 |
6 |
1.4 |
丽阳镇政府 |
|
38 |
何家坞山塘 |
联村、新屋组 |
昌江河 |
6 |
1.5 |
丽阳镇政府 |
|
序 号 |
水库 山塘 河堤 |
所在村、组 |
所在 河流 |
坝(堤) 高(米) |
库容(万 立方米) |
主管 部门 |
|
39 |
树冲坞山塘 |
联村、鲁冲组 |
昌江河 |
7 |
1.3 |
丽阳镇政府 |
|
40 |
井家坞山塘 |
联村、董家湾组 |
昌江河 |
6 |
1.6 |
丽阳镇政府 |
|
41 |
都年坞山塘 |
联村、平家棚组 |
昌江河 |
5 |
1.0 |
丽阳镇政府 |
|
42 |
芦苏坞山塘 |
联村、芦苏坞组 |
昌江河 |
4 |
0.9 |
丽阳镇政府 |
|
43 |
泥里片山塘 |
联村、新村组 |
昌江河 |
4 |
0.8 |
丽阳镇政府 |
|
44 |
无公山山塘 |
联村、黄棚组 |
昌江河 |
5 |
1.2 |
丽阳镇政府 |
|
45 |
湖塘坞山塘 |
联村、余家组 |
昌江河 |
6 |
1.3 |
丽阳镇政府 |
|
46 |
陈家辽山塘 |
联村、陈家辽组 |
昌江河 |
6 |
1.2 |
丽阳镇政府 |
|
47 |
下仂坞山塘 |
联村、董家湾组 |
昌江河 |
5 |
1.1 |
丽阳镇政府 |
|
48 |
油坞山塘 |
联村、平家棚组 |
昌江河 |
4.5 |
0.9 |
丽阳镇政府 |
|
49 |
大冲坞山塘 |
联村、鲁东组 |
昌江河 |
5 |
1.3 |
丽阳镇政府 |
|
50 |
林家嘴山塘 |
联村、林家嘴组 |
昌江河 |
5 |
1.2 |
丽阳镇政府 |
|
51 |
三角岭山塘 |
联村、鲁东组 |
昌江河 |
5 |
0.8 |
丽阳镇政府 |
|
52 |
王棚山塘 |
联村、王棚组 |
昌江河 |
4 |
0.8 |
丽阳镇政府 |
|
53 |
小坞仂山塘 |
丰田村、董家组 |
昌江河 |
4 |
0.9 |
丽阳镇政府 |
|
54 |
中家坂山塘 |
丰田村、董家组 |
昌江河 |
5 |
1.2 |
丽阳镇政府 |
|
55 |
门口塘 |
丰田村、姜家组 |
昌江河 |
5 |
1.3 |
丽阳镇政府 |
|
56 |
上边塘 |
丰田村、方家组 |
昌江河 |
5 |
1.2 |
丽阳镇政府 |
|
57 |
新村山塘 |
丰田村、方家新村 |
昌江河 |
5.5 |
1.3 |
丽阳镇政府 |
|
58 |
屋下山塘 |
余家村、石口组 |
昌江河 |
6 |
1.2 |
丽阳镇政府 |
|
59 |
门口塘 |
余家村、石口组 |
昌江河 |
6 |
1.4 |
丽阳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