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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阳镇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20730 发布时间: 2024-12-20

一、内设机构调整为:

(一)党政办公室。承担镇党委、镇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督查、考核、文秘、档案、信息、保密、会务以及电子政务、后勤事务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纪委监委、人大、政协、群团等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承办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的政治思想、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创文、创卫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党史地方志等工作;承办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村振兴工作站牌子)。承担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负责选准经济发展路子,加大力度抓好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全民创业、招商引资等工作;负责农村市场的培育、监督,搞活市场流通;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科技革新,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提高产品的知名度;负责辖区统计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及统计基础建设;抓好旅游、服务业等三产产业的规划和开发;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依规建设镇级财政国库,加强镇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负责编制和执行镇预算,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承担镇财务、资产、债权债务,监管村级财务、资产和债权债务,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镇农业农村工作规划;负责通过采取示范、培训、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负责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培植农民经纪人和专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负责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工作,协助处理农村财务、集体资产和减轻农民负担等工作;抓好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工作;负责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及使用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的监管,指导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使用监测;负责指导全镇义务植树、造林绿化、护林防火等工作;负责实施退耕还林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承办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民生服务办公室(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承担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和应急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体育、卫生健康、村民自治、民政、文化、老龄、红十字会、残联等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住房建设、空间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镇村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辖区内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通运输、镇村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承办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基层治理数据收集分析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化解等工作;管理协调“基层治理四平台”工作;依法依规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统筹抓好各类应急管理工作,宣传普及安全防范、抗震减灾和应急处置知识,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和设施建设,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工作;承办镇党委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事业单位调整为:

(一)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事务协调,集中受理和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加强镇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丽阳镇人民政府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主要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镇村管理、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权,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领导职数方面。党委、政府、人大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

上述调整后,丽阳镇设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2个。

其他职责、机构、编制事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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