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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阳镇创建“省级生态乡镇”工作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62446 发布时间: 2022-10-31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管理规程》《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的通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我镇省级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生态乡镇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紧紧围绕省市区“省级生态乡镇”建设目标。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担当,厚植民生情怀。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镇品质,加快建设美丽,高质量,实现创建目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以创建江西“省级生态乡镇”为目标,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巩固提升生态建设创建成果,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丽阳,努力开创全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二、标创建目

全面完成江西省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确保所有指标按照序时进度,达到江西省生态乡镇建设指标要求,争取一次通过验收考核工作,努力创建江西省生态乡镇。

三、主要任务

(一)确保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江西省生态乡镇创建内容包括4项基本条件和19项建设指标,涵盖了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产业、环境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等诸多方面。镇有关部门、各村(社区)要通力合作、协调联动,全面完成江西省生态乡镇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创建要着力抓好十大重点工程建设。

1.污水处理设施保障运行工程。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保障污水处理运行,加快扩大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提高污水收集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制定并实施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办法,做好污染源在线监控,环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加强出水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考核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合格率达到100%,强化日常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2.生态绿色创建工程。按照创建省级生态乡镇要求,建成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5㎡,公众对生态环境状况的满意度达到95%以上。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合理布局镇功能分区布局,建设环境优良的居住小区,完善自来水、排水管网、道路、通讯设施、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医疗机构,适龄儿童入学、防洪等措施,做到街面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水体无黑出想象。强化畜禽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开展规模户畜禽养殖场粪便治理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4.生活垃圾长效管理工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垃圾清运、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垃圾中转站、压缩站、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完善“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运行模式,做到无暴露、无抛洒垃圾现象,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5.区域集中供水建设工程。继续巩固镇域内小水厂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同源同价同质同服务制度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和排污口,确保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区域性统一供水合格率达到100%。

6.农村卫生改厕工程。加快推进实施农村卫生户厕改造工程,逐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确保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7.医疗“两废”处置工程。规范医疗废水和医疗危险废弃物管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排放达到卫生标准,医疗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8.工业污染源治理工程。加强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强化目标实施,实现省级乡镇的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 %,清理取缔违法违规项目,加强环境保护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且无危险废物排放等省级乡镇创建指标。

9.森林覆盖保护工程。按照省级生态乡镇要求,做好森林保护工作,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野外生火。其中山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丘陵区覆盖率达到45%以上,平原地区覆盖率达到18%以上。

10.生态农业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绿色农业、节水农业、清洁农业,培育优质稻米、时令果类等特色生态产业,壮大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规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5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特色产业达到3%以上的主导产业,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集群,并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四、实施步骤

(一)省级乡镇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发动。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省级乡镇创建任务分解表、重点工作考核细则,细化责任,落实措施。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突出抓好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运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长效管理、医院“两废”安全处置、创建浓厚氛围等重点工程, 强力督查,全面推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完成评估报告、技术报告、工作报告及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的编写。

第三阶段:申报考评。做细准备工作,做浓舆论氛围,迎接江西省生态乡镇技术评估和验收现场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巩固创建成果,打造创建亮点,查漏补缺,提升水平,确保顺利通过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生态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环保所负责创建任务分解、沟通协调、项目推进等具体工作,镇各部门要迅速成立相应的创建机构,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强化责任落实。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的各项指标已下发到各相关责任部门。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江西省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 》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完成时间,要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创建责任,要严格实行定人定责目标管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二)强化宣传发动。要采取社会宣传、文化宣传、新闻宣传等多种手段,全面加强生态创建的舆论引导。镇环保所要制定创建宣传与氛围营造实施方案并抓好督查。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更新橱窗、宣传栏内容,要通过会议、培训、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创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主要道路两侧、公交站台和人群集聚区要设置创建公益广告,主要建筑物要刷写创建墙体标语。镇融媒体要开辟创建专题专栏。同时,要多渠道做好对外宣传,扩大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影响力。

(三)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组织力量定期对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创建效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着力解决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追究,限期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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