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阳镇档案工作责任制
丽阳镇档案工作在主要领导的统筹下,由档案工作分管领导牵头管理,组织协调,档案室工作人员(专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协同配合,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一、主要领导职责
(一)主要领导负责全面领导本单位档案工作开展。
(二)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分管部门(领域)履行档案工作职责、配合推进档案工作开展。
二、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职责
(一)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统筹协调档案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组织制订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政策文件、部署要求的工作方案,并有效实施。
(三)组织制订本单位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四)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确保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发展。
三、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负责。
(二)组织本部门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各项档案工作制度;组织确定本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三)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将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列入相关人员职责范围。
四、档案室工作人员(专职档案人员)职责
(一)档案工作人员(专职档案人员)是本单位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开展。
(二)贯彻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修订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确定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
(三)开展档案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提高全员档案意识。
(四)各门类和载体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保护、鉴定、利用、统计、销毁、移交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单位各项工作需要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五)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培训。
五、各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兼职档案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及本单位档案工作制度。
(二)明晰本部门应归档文件材料的范围,做好日常积累,及时交本部门兼职档案人员集中保管,确保应交尽交。
(三)按照档案部门要求,确定本部门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四)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文件材料为原件,且收集及时、材料完整、整理规范、按时归档、应归尽归。
(五)负责本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日常安全保管,确保文件实体及信息的安全。
(六)履行职责时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当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要求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