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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50 号)文件的要求,严格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指导、协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8 年 1 月 1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报告通过昌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昌江区丽阳镇黄牛山,邮编:333000,电话、传真:0798-269805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工作原则,始终围绕国务院及省市区工作部署,始终践行建设阳光政府的工作理念,坚持做到及时便捷,公开信息数量持续增加;分门别类,公开内容范围有序延伸。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根据《条例》第16条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我镇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完善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在昌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政府信息,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公告、宣传栏等多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流程。群众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向行政业务相关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截止2018年底,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

三、解读回应情况

昌江区丽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政策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形式做了明确规定。部门在发布重要政策,尤其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在报送文件时要同时报送政策解读;镇政府办公室同时加强对政策解读的审核把关。

四、重点领域

(一)加大财政资金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一是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招标公告、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三是继续公开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2018 年度在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

(二)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

(三)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推进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公开。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四)有序推进社会公益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2018 年,通过丽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继续加大环保、教育、就业、扶贫、医疗等重点民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尤其对民众关注的项目建设、精准扶贫等情况及时公开,让群众满意和放心。

五、平台建设

一是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站信息公开及时、受益面广的显著优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得到持续优化,依托现代科技,进一步开发并优化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应用系统。

六、制度建设

根据《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意见的通知》(昌府办〔2014〕20号)的相关要求,丽阳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制度细则。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保密部门依照职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四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五是建立健全了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各部门在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或其他重要政策的同时,要对政策进行解读,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六是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队伍,配套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七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是否完善,公开的范围是否广泛,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的形式是否详尽,公开的时限是否符合要求,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是否畅通等进行考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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