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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为核 流程优化为翼——《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2025版)核心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27647 发布时间: 2025-12-02

2025年12月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新修订的《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22版管理办法。作为规范全省网上中介服务交易的核心制度,新版《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为新增立法依据,聚焦公平竞争、流程优化、权责明晰三大核心,对中介超市运营管理作出系统性调整,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

一、核心修订逻辑:锚定公平竞争与效率提升

新版《办法》的修订紧扣中介服务市场痛点,核心逻辑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强化反垄断合规,新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作为立法依据,从制度层面遏制垄断性服务、权力寻租等乱象,呼应公平竞争市场导向;二是优化监管与服务平衡,既收紧关键环节管控,又简化冗余流程,降低市场主体运营成本;三是明晰权责边界,细化管理机构、运营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避免推诿扯皮,提升治理效能。

二、关键调整亮点:六大维度重构中介服务规则

(一)适用范围与采购规则更精准

明确项目业主为“法人、非法人组织”,删除“自然人”表述,聚焦机构主体服务需求;

财政性资金采购限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内”的相关服务必须进超市,非财政性资金采购则扩大自主选择权,清单外服务也可通过超市选取;

新增“涉密项目不通过中介超市选取”的例外规则,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二)职责分工更清晰,审核责任再强化

管理机构新增“疑难问题”处理职责,行业主管部门从“事后清退”转向“事前核对”,需直接核查中介机构资质真实性;

运营机构按地域分工核对入驻信息:省外/省本级机构由省级核对,省内市县机构由注册地核对,避免重复或遗漏;

信用管理职能移交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实现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共享。

(三)入驻流程优化,事前监督更有力

公示时机从“入驻后”提前至“入驻前”,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简化为仅在中介超市公示,强化事前监督;

中介机构信息变更无需重新签订入驻承诺书,仅提交变更申请即可,降低运营成本;

新增公示异议处理机制,运营机构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复核异议并公布结果,保障公示公信力。

(四)选取方式收紧,竞争性要求升级

随机抽取仅适用于“服务金额固定”或“暂不评估测算”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避免滥用;

服务金额高于2万元的财政性资金项目不得采用邀请选取,直接选取需满足“连续2次其他方式选取失败”等三重条件,倒逼竞争性选择;

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中委托技术性服务,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选取,杜绝指定中介乱象。

(五)评分评价体系重构,惩戒激励更合理

新增“轻微扣分”类别,覆盖“中选后未按时对接”“服务态度不佳”等3类轻微违规,实现全流程管控;

一般扣分和严重扣分的优质库限制期限均缩短至2年,兼顾惩戒与市场再准入机会,将“远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价”调整为“低于成本价”,表述更精准;

优质中介机构库仅在中介超市公示,简化公示渠道,聚焦平台内监管。

(六)咨询监督升级,诉求响应更高效

新增“赣企通”投诉渠道,与“赣服通”、12345热线等形成多元反馈网络;

明确投诉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延期仅限1次且不得超过原期限;

细化诉求分工:管理机构负责运营服务质量与时效,运营机构处理入驻、选取等流程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查处违法违规,权责划分更清晰。

三、实施意义:破解行业乱象,激活市场活力

新版《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打破中介服务市场垄断,通过“阳光选择、阳光定价”机制让“红顶中介”无处遁形。此次修订后,全省中介超市将彻底落实“一个平台、全省共用,一地入驻、全省通行,一处失信、全省受限”原则,既为项目业主提供更便捷、低成本的中介服务选择,也为合规中介机构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江西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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