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昌江区省级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1、规划名称:昌江区省级产业园规划
2、规划范围:东至昌景黄高铁西侧,南至良港码头,西至丽阳镇政府东侧道路(393乡道)、枫林村西侧、陶青台西侧山体,北至远航物流。规划面积约397公顷。
3、发展目标:打造成为集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创意陶瓷产业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园。
二、规划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昌江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联系人:俞婷
联系电话:138 7988 6991E-mail:9778360@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麦工
联系电话:0791-88116290E-mail:258828431@qq.com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698号浙江大学(江西)科技园D区408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89N_kkeeY_i9QoNA7_HKA 提取码:431u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单位和个人)可通过邮件或电话与规划实施单位或与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