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景德西大道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的建议》第14号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案关于“景德西大道存在有一些沿街商铺和住户经常违法占用人行道停车,给过往行人带来诸多不便和交通隐患的现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人行道是供行人通行的,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停放。按照部门职责,对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机动车辆,由景德镇市城市车辆停放管理大队进行管理;对人行道上停放非机动车的,由城管部门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管理工作。按照工作职责,我局将在职能范围内,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大对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行为的整治力度,规范停放秩序。
城市建设靠大家,打造一座美丽和谐的文明城市人人参与。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以后多提宝贵意见,以利于我们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