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公安大楼建筑垃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为昌江区市容环境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1.我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通知并责令管辖中队对该情况核实。2.开展整治。我局紧紧围绕《江西省景德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管辖中队立即组织人员对公安大楼附近进行规范管理,并通知属地西郊街道督促其进行整改,西郊街道接续了围墙,方便以后更好的管理。3.下一步管辖中队将继续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市容巡查力度,并加强该区域的市容规范管理。4.目前,公安大楼片区拆迁区域实施征收主体为景德镇市公安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部,该项目目前仍在推进当中,等拆迁区域全部完成再将所有垃圾一并清理完毕。5、我局会加大监管力度,并督促项目部在项目完毕后进行垃圾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