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操丽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辖区拆迁区域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区住建局、西郊街道进行了积极沟通对接,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管理主体
经与区住建局核实,原公安大楼棚改项目部已完成全部征收工作,并已正式交付市土地储备中心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该地块土地管理权限已移交至市级部门,不再属于区住建局(区棚改办)管辖范围。我局已就该情况与区住建局进行了充分沟通,明确了各自职责边界,确保后续管理工作责任清晰、衔接有序。
二、关于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拆迁区域环境卫生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局属地中队已联合西郊街道工作人员,对该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区域内存在的居民私自开垦菜地问题,先是我局属地中队会同西郊街道工作人员已逐户上门,对相关居民进行了告知和政策解释工作,并让社区打印张贴通知书,明确告知其在已征收地块上私自耕种属于违规行为,并预留了合理的自行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我局将以教育引导为主,给予居民充分的自行清理时间;若整改期满后仍不符合相关标准,我局属地中队将联合西郊街道依法依规对违规菜地进行清除整治,坚决维护辖区市容环境秩序。目前,针对居民私自开垦菜地问题,我局与西郊街道已清除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加强与区住建局、西郊街道的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大对该区域的日常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市容环境问题;三是积极做好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共同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