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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2-62383 发布时间: 2022-10-31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属各中队(稽查队)、机关各股室:

根据《﹤昌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 切实做好抗旱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昌环委办〔2022〕19号)、《﹤昌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昌环委办〔2022〕20号)、《﹤昌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景德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行动”9月23日统一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昌环委办〔2022〕2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抗旱形式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依据我局工作职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行动,通过对工地扬尘,道路扬尘,油烟污染,垃圾、秸秆焚烧,露天烧烤等工作巡查检查、治理,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境质量,为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城管力量,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增色添彩。

二、时间安排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9月23日统一行动,从2022年9月23日零时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24时结束。

三、工作职责与分工

根据我局职责分工,以渣土稽查队和广告稽查队为主导,投诉督查室和城市管理办公室进行督查,各单位相互配合的形式开展工作。渣土稽查队对辖区内工地进行检查,广告稽查队对辖区内油烟进行检查,属地中队配合业务稽查队,对本辖区内扬尘、工地、油烟、焚烧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进宣传,以检查促进指导,各中队要形成检查台账,由城市管理办公室收集、整合。

(一)工地扬尘巡查、治理

1、检查扬尘管控是否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现场使用密封材质进行全封闭作业,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渣土运输车辆涉水池长度不得短于15-20米,自动喷淋装置长度不得短于6米,冲洗时间不得短于3分钟,确保驶出工地的车辆车身、车轮干净不带泥;施工现场内路面视情况实施硬化,施工现场每天清扫洒水次数不少于6次,确保路面不见尘土;工地所有车辆出口左右两侧30米以内路面上不能有明显的泥印,或者散落沙石、灰土等易扬尘建材;物料堆场、土堆按要求采取防尘网苫盖;

2、检查是否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

(责任单位:渣土稽查队、各中队)

(二)道路扬尘巡查、治理

1、检查工地车辆上路扬尘管控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是否存在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渣土运输车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易产生扬尘的流体、粉状物料时,是否进行覆盖,是否有遗撒现象;

2、检查市政道路扬尘管控情况。检查市政道路路面硬化情况,道路两侧裸露地面绿化情况,道路施工切割作业时是否采取抑尘措施,灰土等物料是否预拌进场,碾压过程是否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检查国道、省道及物流园区周边等地柴油货车临时停车场是否实施路面硬化。

(责任单位:渣土稽查队、各中队)

(三)油烟巡查、治理

1、检查餐饮企业烹饪区是否匹配相应规格的鼓风机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每个灶头应匹配2000m2/h风量。鼓风机运行时间应大于等于餐馆营业时间;

2、检查餐饮企业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装置应至少每月清洗、维护或更换滤料1次。油烟净化器运行时间应大于等于餐馆营业时间;

3、检查烹饪区集烟罩及灶头。集烟罩投影面积应不小于灶头面积,集烟罩垂直投影应完全笼罩灶头;

4、检查城市中心城区和城郊是否有露天或简单遮蔽的户外烧烤。城市中心城区和城郊禁止露天或简单遮蔽的户外烧烤。有烧烤灶头的餐饮企业应对烧烤灶头安装单独的集气罩、净、化器。重点核查烧烤灶头与鼓风机风量对应情况。有条件的应使用密闭电烤炉;

5、检查有火锅灶头的餐饮企业是否对每个灶头安装单独的集气设备。油烟通过集气烟道后,是否全部进入油烟净化器。重点检查烧烤灶头与鼓风机风量对应情况;

(责任单位:广告稽查队、各中队)

(四)垃圾、秸秆焚烧巡查、治理

1、检查是否履行秸秆焚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垃圾、杂草等现象。

2、检查秋收季节是否存在秸秆燃烧情况。

3、检查路边及垃圾存放处是否出现垃圾焚烧现象.。

4、检查城乡结合部位是否存在烧火粪、烧垃圾现象。

(责任单位:各中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百日攻坚”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单位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建立工作台账,加密巡查频次

各单位要建立“百日攻坚”台账,明确目标、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加大辖区巡查频次,扎实有效推进工作。从9月起,各单位每月28号前要将工作情况(工作小结、工作图片、台账等材料)报送局城市管理办公室黄林贵处。

(三)开展集中行动,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根据工作需要,于每月23日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沿街LED显示屏、入户宣传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营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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