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城市管理局
夜间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局属各中队(稽查队)、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以更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迎接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顺利召开,根据《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研究决定,在昌江区中心城区开展夜间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夜间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整体提升昌江区夜间市容市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整治道路两侧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流动摊贩;整治道路两侧乱停放、乱张贴、乱摆放、乱搭建;整治露天烧烤、乱排油烟、运输撒漏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夜间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中队(稽查队)队长、股室主任为成员的昌江区城管局夜间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管理办公室。
三、整治时间
2022年11月8日至11日夜间18:00至24:00
四、方法步骤
(一)教育劝导(11月8至9日)。以中队(稽查队)为牵头单位,对各自辖区进行巡查劝导,并宣传《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的商户进行登记、下达《告知书》并留存相关违法违规证据。
(二)集中整治(11月10日至11日)。各中队(稽查队)可以联合属地、环卫、市监等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整治,对不听劝导,继续违法违规经营的商户进行执法。广告稽查队、投诉与督查办公室、组织信息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全程参与;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部署,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夜间市容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中队(稽查队)队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注重引导,加强宣传。各中队在整治过程中要注重宣传引导,宣传《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劝导规范违法对象,配合工作开展,组织信息室要做好相关工作的报道。
(三)文明执法,程序规范。各单位在开展整治执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执法“721”工作法,贯彻执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以劝导、教育为主,执法为辅的原则开展整治;整治过程中对违法违规且拒不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做好证据收集。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投诉与督查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标准不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程序问责。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