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早晚
高峰路段值守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中队(稽查队)、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昌江区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景德镇市市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景城管字〔2023〕6号)文件精神,为着力解决昌江区突出的市容秩序问题,更好的落实常态化管理要求,现将《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早晚高峰路段值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早晚高峰路段值守工作方案》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17日
昌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实施早晚高峰
路段值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昌江区常态长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要求,结合《景德镇市市容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景城管字〔2023〕6号)文件精神,为着力解决昌江区突出的市容秩序问题,更好的落实常态化管理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昌江区城管局早晚高峰路段值守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常态化日常管理和早晚高峰路段值守工作相结合,有效提升城市道路人员在位率和便民服务效率,提升处置路面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城管形象和人居环境。
全员保障高峰时段路面市容秩序,各单位以主干道保障为主,次干道按本单位实际自行开展日常管理。
二、工作时间及要求
工作日夏季早高峰7:00至9:00,晚高峰16:30至18:30
工作日冬季早高峰7:30至9:30,晚高峰16:00至18:00
极端气象条件下,不做值守高峰要求。
三、实施范围
城区重要路段、主要道路交岔路口、重点管控路段、重点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办公点以及人员密集、交通流量大的路口。
点位分布如下:
直属中队:市政府、区政府、珠山大桥桥头、五中、十一小学、开门子红绿灯(森林公园路口);
一中队:瓷都大桥桥头、紫晶路口(陶瓷博物馆)、西河路口、茶山路口、枫树山农贸市场、昌江大桥桥头及昌江府二期路口、八中路口、白鹭大桥韭菜园路口;
二中队:服装一厂(江西银行路口)、紫薇路口、奥园路口、新平路红绿灯路口(伴山洋房一侧)、弘文路(市政府后门)、沿江西路(珠山大桥桥下);
三中队:昌江一中、古城农贸市场路口、官庄九江银行路口、豪德红绿灯一期十字路口一侧、景德大道豪德一期侧门、景泰路路口。
四、工作要求
1、迅速部署,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将路段区划成若干责任路段,实行中队领导挂点,网格长负责,责任人员具体实施,做到无缝隙覆盖,确保早晚高峰路段值守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履职,文明执法。值守人员要按照《昌江区城市管理局着装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注重仪表,按时上岗;要严格按照“721”工作法,贯彻执行“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佩戴相关执法装备。
3、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局监察室将会对值守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对不按时到岗、着装不规范的人员,按照《昌江区城市管理局考勤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相关个人,将依据情况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报区纪委按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本方案从2023年8月2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