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和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政策解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和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区城市管理局,以及局属二级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第三条 按照“政治可靠、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热情服务”的标准由局机关综合办选拔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政策解读专员,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推进全局政策解读工作。
第四条 进一步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进行解读。
第五条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看得懂、知内情、用得上。
第六条 政策专员要切实加强学习,梳理本单位最新文件政策,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对相关政策进行专业性解读,为群众、企业或其他组织做好解读政策服务。
第七条 政策解读应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解读材料应简洁明了、通俗易懂、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可通过案例讲解、数据呈现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政策咨询电话:0798- 8280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