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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在端午节期间禁止划龙舟活动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1-69044 发布时间: 2021-05-25

一、出台背景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有所上升,变异毒株传入我国风险不容忽视,特别是近期安徽、辽宁等地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防止端午节期间人员流动大和各类聚会活动多现象,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群众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端午节。

三、主要措施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借建造龙舟或游划龙舟的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封建迷信、强制摊派、变相敛财等活动;

2.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摸底,切实落实禁止划龙舟工作责任制;对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区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教体、文广、卫健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配合乡(镇)、街道做好禁止划龙舟活动;

3.区委宣传部门加大对禁止划龙舟活动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禁止划龙舟认识禁止划龙舟的意义,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禁止划龙舟的决定,积极配合做好禁止划龙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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