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景财农指[2025]30号)文件精神;经村级申请、乡镇审核,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核查,予以批复,现将市级衔接资金下达给你们,请列入你乡(镇)2025年度“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科目,现依据项目批复将资金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请按有关规定认真抓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公告单位:昌江区财政局
通讯地址:昌江区财政局三楼
监督电话:12317
监督电话:0798-8336113
公告时间:永久公示公告
附件:1.关于下达2025 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