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区政府网
|
市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无障碍
|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财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资金
>
行政事业性收费
赣财非税【2018】5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8-02010
发布时间:
2018-01-10
行政事业性收费:赣财非税【2018】5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相关文档:
相关附件:
访问量:
472180
赣财非税【2018】5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明确非营性医疗机构申领医疗收费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
20
区财政局
2018-01-10
2140
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