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职责 |
实施机构 |
1 |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党支部、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拟订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
人秘股 |
2 |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对党员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下属单位党支部;做好党员考核和民主评议工作。 |
党建办 |
3 |
研究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更新、报废等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产权登记、界定、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评估和统计报告等基础性工作; 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出租、出借、担保和收益等事项的审批与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制定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办区属企业组建、改制、拍卖、兼并、破产、关闭等审批工作。 |
国资股 |
4 |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制定区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定额;承担区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承担区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县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区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
预算股 |
5 |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 |
国库股 |
6 |
承担行政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组织执行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 |
行政股 |
7 |
负责公检法司单位的部门预算等有关业务工作,配合预算执行安排的指标和任务。审核归口单位项目经费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监督,管理监督好公检法司单位的各类资金,控制各类开支的范围,标准。承担政法机关经费保障。组织编报公检法司单位的年度决算编报工作 |
政法股 |
8 |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区本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
教科文股 |
9 |
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城建、交通运输、商务、金融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贯彻执行财政投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竣工财政决算和招标标底的审查及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并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 |
经济建设股 |
10 |
协助各部门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 负责每月普惠金融、企业快报工作。 负责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各项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负责对国有、非国有及集体企业的决算编制工作。 负责归口部门预、决算及资金拨付管理工作。 |
企业股 |
11 |
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区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负责组织绩效目标申报、审核和批复工作;负责组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负责组织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和再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政策、制度、管理等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建议。 |
绩效评价股 |
12 |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涉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
农业农村股 |
13 |
参与研究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有关政策和财务规章;承担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在昌江区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和管理贷款资金和国内配套资金的使用。 |
债务金融股 |
14 |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
社会保障股 |
15 |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
会计股 |
16 |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区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区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以及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组织、委托区直各执收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网络建设与维护,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保管、发放、核销、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非税收入的清理整顿和已取消(或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和督查落实工作。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规定的行为。 |
非税股 |
17 |
承担彩票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购买服务的统计及分析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向区政府申报公务员津贴补贴提标的具体工作。 |
综合股 |
18 |
会同有关股室建立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规范与技术标准,并指导区级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机关局域网,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负责管理和维护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承担财政局机关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规划指导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消耗材料、通用软件等)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
信息中心 |
19 |
负责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对所有用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进行评审。 |
区财政投资 评审中心 |
20 |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件;研究制定全区党政机关“三公”经费支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对区级各部门和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账户资金运行管理系统、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的日常监管;指导乡镇开展“三公”经费支出监管工作。 |
财政监督局 |
21 |
办理区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及相关业务,并按规定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结算信息;负责全区预算单位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及资产的日常管理等业务工作。 |
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22 |
依据相关法规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管理的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采购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及下辖乡镇政府采购项目行政复议等事宜。 |
区政府采购 管理处 |
办公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14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30(除法定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