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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财政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情况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4-01402 发布时间: 2023-12-27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立足财政工作,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法治观念,加强执法监督,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理财摆在财政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昌江区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全面推进和督促落实法治财政建设。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和完善主要负责人法治述职机制,把述法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制定规划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法治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督促检查。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了《昌江区财政局2023年法治财政建设工作计划》,强调要加强政治学习、“七五普法宣传和财政法治建设,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加大经费投入。为确保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经费,在年初财政预算盘子较紧的情况下,仍积极加大其专项投入,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区和普法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普法宣传,推进法治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抓好财政法制学习,提高财政队伍的法律素质是实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一系列财政法制教育学习活动。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法、讲法和守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学习了《宪法》、《财政普法读本》、《行政复议法》、《江西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以及专题法律知识讲座等各种培训班,既提高了自身法律素质,又为财政干部做出了表率。二是日常学习常抓不懈。在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下,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得到了高度统一,能主动结合财政形势和当前财政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财政法律法规,有力地促进了我局财政法制建设走向规范化、科学化。

2、开展普法宣传。为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财政法律意识,提高全民财政法律素质,营造良好的财政法制环境,我局组织开展了多次形式多样的财政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宣传形式上注重新颖性。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媒体辐射面广的优势,举办专题节目,创办法制专栏,抓好面上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基层财政所宣传网络的作用,通过张贴、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制作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宣传效果上突出实效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坚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此外,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办事指南以及互联网站等形式将财政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为财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严格财政执法,推进依法理财

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证财政法规正确执行的重要手段。一是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与税收征管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项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到位。严格按照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拨付资金,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大力推行政府采购以及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等举措,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管理。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和决算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依法实施财政监督。积极开展日常财务检查和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并做出相应处罚;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立项管理、财务监督及跟踪检查,节约财政资金,确保支出效益。加强会计队伍业务素质建设、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提高全市会计工作质量。三是不断强化财政内部监管。加强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严格实行培训上岗、持证执法、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维护好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还需强化。中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财政体制改革也对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财政法制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而部分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离要求尚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学习宣传宪法。始终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推进依法治区的重大任务,与部门工作同布署、同落实。在机关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倡导和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良好氛围。以宪法、法律为依据,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坚决杜绝恣意行政、滥用权力、损害宪法权威与尊严的行为。

(二)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指导财政工作开展。要进一步树立制度先行理念,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要进一步树立行政监督理念,依法、依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并主动接受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要进一步树立创新服务的理念,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三)牢固树立人民意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始终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依法运用各种财政手段与措施,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坚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充分反映客观规律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办事情、处理政务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原则;在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中,保障公民在行政程序中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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