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昌江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决策部署,以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为基础,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领导,聚焦财政主责主业,强化法治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亲自部署、协调、督办重点法治任务。调整优化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中心)抓落实、全体干部齐参与的工作格局。将领导干部述法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履职监督。保障法治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聚焦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政治根基
局党组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深入研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及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纳入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和重要时间节点,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宪法、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与“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财政权力运行
局党组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程序。年内,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变化,对涉及财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评估。2025年出台完善相关制度6项,涵盖预算管理、资金监管、采购规范、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同时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同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政府网站公示财政行政权力清单、执法主体、人员、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信息。
(四)聚焦主责主业,严格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局党组督促全局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三保”及重大战略、重点领域支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聚焦重点专项资金使用、会计信息质量等领域,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库款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思维与业务深度融合有待加强。
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财政改革难题、优化管理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仍需提升,“重业务、轻法治”的惯性思维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
(二)执法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有待提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部分环节的落实还有提升空间,如全过程记录的音像资料管理、法制审核的专业化水平等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动态调整和完善工作需加快。
(三)普法宣传的精准度和渗透力有待增强。
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特定服务管理对象的普法形式还可以更加生动多样,利用新媒体普法的深度和互动性有待挖掘,普法效果评估机制不够完善。
(四)法治队伍建设有待持续优化。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法制审核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匹配度需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区财政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向深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
二是持续完善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改革需要,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财政制度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提升制度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四是持续加大财政普法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