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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2000/2018-01966 发布时间: 2018-08-17

昌府字〔2018〕51号

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调整,经区政府研究,并报请区委同意,现将调整区政府领导分工通知如下:

区   长    朱仕木: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常务副区长 陈忠豪:主持区政府日常工作,分管政府办、发展和改革、物价、财税、国有资产管理、城投、住房公积金管理、人保、社保、就业、编制、统计、兵役、行政服务中心、应急管理、人防、机关后勤、接待办、台湾事务、信访、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与区人大、政协、军队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与汪志钢同志A、B岗) 。

常委副区长  汪志钢:分管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园区平台)、安全生产、交通、防汛与水库安全、水务、环境保护、市场监管、供电、烟草、盐业、石油、企业改革、体制创新、海关、进出口检疫工作,负责与区总工会、工商联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是区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燃气梭式窑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责任人(与陈忠豪同志A、B岗)。

常委副区长(挂职二年)管志明:分管法制、金融(银行、保险、证券)、科技、外事侨务、地方志、档案工作。负责与区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与陈莉同志A、B岗)。

副区长   陈  莉:分管教育、体育、卫计、文化、旅游、招商引资、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负责与区妇联、文联、社联、红十字会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是区旅游安全专业委员会、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责任人(与管志明同志A、B岗)。

副区长  余世建:分管民政、扶贫、老区建设、老龄、城乡建设、棚改、保障房、农业、林业、供销、蔬菜、气象、新农村建设、粮食、外经贸工作;负责与区残联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是区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责任人(与余刚同志A、B岗)。

副区长  汪国强:分管公安、消防、司法、国安、武警、邮政、通信、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与区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是区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责任人。

副区长  余  刚:分管城管综合执法、国土资源、地质矿山、环卫、商务、市场经营、创建管理工作;负责与团区委的联系、协调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是区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地质灾害安全专业委员会第一责任人(与余世建同志A、B岗)。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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