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昌江区委、昌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党发〔2022〕6号),推动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赣财绩[2020]1号)等制度规定,认真开展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部门评价以及跟踪监控工作。从今年开始,绩效自评及跟踪监控工作统一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和跟踪监控工作将纳入2023年度区直机关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单位自评
单位自评包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二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1.单位自评。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根据2022年度确定的部门预算二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自评,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绩效管理”模块填报项目绩效自评。单位自评结果主要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形式反映,应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
2.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主管部门应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项 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形成本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提纲可参考附件1,也可从系统中下载模板填写,下同)。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主管部门需在“绩效管理”模块中将绩效自评总报告(加盖公章,导入格式支持Word和PDF,下同)上传,并报送至区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和绩效评价股审核。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需用“部门审核岗”权限的账号登录,在“绩效管理”模块进行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具体包括:
1.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部门概况、评价思路和过程、评价实施计划、评价时间及主要工作安排等。
2.设置评价指标。主管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从管理、产出、效果和满意度四个方面设置评价指标,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按规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格式撰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100-90(含)分为优、90-80(含)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二、部门评价
1.选择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优先选取重点项目、随机选取一般性项目,以及分年度分重点滚动安排等方式,至少选择一个上年度项目开展部门评价。部门评价由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既可自行组织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相关领域专家参与。
2.部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决策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管理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
3.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主管部门根据评价结果,填写部门评价表并撰写部门评价报告(附件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一般设置为100分,等级一般划分为四档:100-90(含)分为优、90-80 (含) 分为良、80-60(含)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部门跟踪监控
1.监控范围。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组织本级和所属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2.监控方式。绩效监控工作具体采取乡镇街道及区直部门日常监控和区财政局定期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监控采用目标比较法,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将绩效实现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进行比较,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评判。
3.监控流程。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数次绩效跟踪监控(不再另行下文,相关要求参照此文),上半年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监控以提示警示为主;三季度在开展监控的同时,以纠偏纠错和调整处置为主;四季度开展监控以督促完成支出预算、实现既定绩效目标为主。监控结果用于当年预算调整,并与下年预算安排挂钩。
主管部门对纳入绩效监控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分析,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收集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对照批复的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执行情况为重点收集绩效监控信息。
(2)分析绩效监控信息。预算执行单位在收集上述绩效信息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
(3)填报绩效监控情况。预算执行单位在分析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在绩效系统中填报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情况,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完成后绩效评价的依据。
(4)报送绩效监控情况。主管部门绩效监控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部门绩效监控报告(包括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提交区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乡镇街道及部门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绩效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 精心组织,及时报送。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要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时完成上年度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自评表及评价报告报送区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和绩效评价股。
(三 ) 加强分析,强化应用。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应切实加强评价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评价结果作为本部门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针对评价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应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部门决算一并予以公开。区财政局将对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绩效自评及跟踪监控线上填报具体操作详见《江西一体化系统绩效管理操作手册_V5.0》(附件4),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及绩效评价股联系。
昌江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
昌江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