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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昌江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或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江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瓷都大道1403号;邮编:333000;电话:833154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昌江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49号),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1.主动公开情况。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政策解读方面,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领域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并采取多种形式,将群众关注度高的政策用图片、新媒体等形式展示在网站上,用简单易懂的形式,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回应关切方面,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专人负责,及时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并针对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养老服务、脱贫民生等问题,设立专门回应栏,对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及时做出回应。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办结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制定了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审批表,所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都要严格执行政务信息报送、审核制度,政务信息要明确发布栏目,发送内容要逐级审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并将征集反馈及时公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保证制定切合民意的政策文件。参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 6次,逐条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政府信息的定义、工作制度、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时限等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针对实际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一些建议。及时传达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采取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测评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等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考核工作。

5.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出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文件,新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专题栏目。依据省、市出台的各领域主动公开标准规范,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调整栏目设置,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全流程公开。

6.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部门高质量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不断完善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制度,实行动态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4

规范性文件(本单位制发的)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6

18137.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1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1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外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1

0

1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1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等需要继续改进。为使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我区信息公开全面化、完整化、持续化,我区还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由专人负责昌江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及政务公开栏等,保证及时更新;二是加强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逐步扩展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学习。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昌江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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