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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昌江区财政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昌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浏览或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德镇市昌江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1403号;邮编:333000;电话:0798-833154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江区财政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力推进我局重点信息公开,着力增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针对性,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2022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137条,主要涉及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财政资金、预决算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办结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引发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拓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及时公开政府预算、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及报表。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落实好保密制度,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制定了政务信息网上发布审批表,所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信息都要严格执行政务信息报送、审核制度,政务信息要明确发布栏目,发送内容要逐级审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提升办事服务水平。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及时发布中央、省、市重要财政政策、重大活动、工作动态、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进一步拓展财政对外宣传广度,方便群众及时查阅财政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做好网站的日常巡检和实时监测,确保发布内容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实效,但也还存在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意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扩大公开范围。全面梳理财政职能职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积极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我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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