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和谐政企关系,优化昌江区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发展的关心,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提升我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我区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办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层层压实部门和园区责任,形成整体推进合力。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区关于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的落实措施。组织召开了昌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对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梳理,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我区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虽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不过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企业发展还面临着诸多瓶颈制约,你们在提案中也指出了存在的几个问题: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二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偏高;三是民企不公平待遇仍然存在。我办将根据你们的建议开展以下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使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继续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精神,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方式创新,开通企业开办“一窗式”服务平台,实现新开办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办理等事项。实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简化企业变更登记办理流程,引导企业通过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变更,保存电子档案,方便企业办理变更迁移,简化办事流程。全面实施“一照含证”改革。打造“一窗式”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归集、一档管理的办理模式以“数据跑路”代替“企业跑路”,努力实现群众办事“只跑一次”。
二、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减免减费减租减息减支3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工作要求,一是在辖区内开展转供电环节收费专项检查行动,按照市局要求对转供电主体进行逐一核查,共检查11个转供电主体企业,其中2家企业无转供电商铺收费行为,3家企业已按照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执行转供电降价,按0.6161元/度收取商铺电费,1家企业市局已介入调查,剩余5家企业负责人正在整理材料,其中五户企业正在核算多收的电费,已经着手在退还。二是纳税人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即可办理90%以上主要涉税服务事项。为近万名纳税人提供了远程在线辅导和“一对一”税收政策支持。累计在线培训6期、在线答疑500余次,累计参加培训5千人次,实时解答个性化问题300余个。三是为41家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2482人;受理1家企业的稳岗返还申请,发放1.53万余元,惠及42名职工。
三、继续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深化企业上市最优营商服务,鼓励优质企业上市、促进企业直接融资。积极组织各类上市培训推介活动,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通过“映山红行动”有动力推动了企业挂牌上市等工作。充分利用好“财园信贷通”政策,帮助企业融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聘请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作为“财园信贷通”工作法律顾问;分别与江西银行、九江银行等8家银行签订了《财园信贷通四方合作框架协议》。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