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小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标准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我区电动汽车推广应用,着力打造良好的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环境,促进城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 设施发展,按照《江西省城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委简化管理程序,积极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各类主体,投资建设 充电设施,支持创新投资建设模式。鼓励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在自有停车场站建设充电设施,满足企业自身电动汽 车发展需求。2019-2020年建设公用充电桩26个,专用充电桩18个,建设容量3900kw.2021年市政府为加快充电桩建设,2021年1月授权景德镇市古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城市建成区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建设、运营、管理特许经营协议》对全市公用充电桩统一建设、运营、管理。2021年1-9月景德镇市古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区新建公用充电桩32个总投资216万元。预计至年底还可以建成运营公用充电桩36个,投资148万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