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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区发改委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6-06937 发布时间: 2026-01-21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领导下,区发改委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法治昌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昌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昌江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紧紧围绕发改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开展。充分发挥发改委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委党组书记、主任曹正义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真正摆在全委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2025年度全委工作要点,与发改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二)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组会议学习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教育培训,让全系统党员干部了解国家的法律政策,掌握发改工作相关的法律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依法全面履行发改工作职能。

1、依法履职,推进部门重点领域改革。严格企业投资管理,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对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在备案过程中,凡是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设为前置条件;同时,严格实行项目备案“网上办理”“一次不跑”,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2025年,审批、备案项目522个,总投资201.7亿元。其中审批类323个(总投资82.05亿元)、备案类199个(总投资119.65亿元);累计提供立项、备案咨询94次,常态化开展项目调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2、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营造舒心、暖心的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区、乡两级党政机关干部积极开展学法活动,编印《民营经济促进法》宣传手册8000册,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已经中央和省级层面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相关政策文件。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力量开展“送法入企”工作,力求让政策法规直达基层、深入人心。  

3、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新布局以“领头雁”效应推动制造业数字化协同转型升级,多领域培育数字化标杆。数字工厂申报方面,组织黑猫股份申报2025年第一批“数智工厂”;数字化转型培育方面,成功培育数字化发展水平达L6级(含)以上企业5户;数转标杆申报方面,推荐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成效,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树立行业转型典范。

4、坚决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定期做好“互联网+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全面落实“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1-11月,昌江区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302 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13条、行政处罚信息89条;合规率达到100%。前三季度在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分数均为100分。另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工作动态、公告公示和人事任免等重要信息的公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全面加大法治建设宣传

1、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我们把普法教育与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相结合,组织机关干部人人学法,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改领域政策法规等法律知识,使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有了显著提高。

2、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全年,重点学习了《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国防动员保护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对发改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党建工作和行政决策提供了指导作用。

3、抓好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利用“12.4宪法宣传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宣传标语、宣传单、发布微信、座谈会等丰富多彩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委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不足法治建设与发改核心业务的融合仍停留在基础层面,在重点项目审批、数字经济产业培育、营商环境优化等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将法治建设视为独立任务,未能充分把法律依据、风险防控贯穿于项目谋划、政策制定、执行监管全过程,法治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

二是法治队伍建设需持续强化。面对发展改革领域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和政策要求,部分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仍需提高。系统性、专题性的法治业务培训频次和针对性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锤炼。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深化法治与业务融合,筑牢依法履职根基建立法治建设与发改业务深度融合机制,将法治审查嵌入项目审批、政策制定、产业培育等关键环节,所有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均需开展合法性论证,确保各项工作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常态化学法制度,增加专题法律培训频次,特别是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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