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级】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736355488/2025-07346
发布时间:
2025-04-24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