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赣发改价调〔2022〕807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价格听证目录〉的通知》(赣发改价调〔2020〕321号)之相关规定,我委将于近期组织召开核定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医养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听证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6年8月10日(星期一)15时,在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鲇鱼山人民法庭旁)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口、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都在持续增加。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为此,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积极筹建成立了医养中心。本次听证会主要是对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的医养中心服务收费标准方案进行听证,重点研讨核定医养服务床位费、分级护理费等相关收费项目的定价依据、收费标准及实施细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合理性意见与建议。
前期,根据医养服务非营利性经营原则,经综合考虑平稳有序运转、经营成本情况、群众承受能力及与周边医养项目比价等因素,我委通过成本调查、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初步核定了昌江区鲇鱼山镇中心卫生院医养中心服务收费标准为:
两人间床位费:1200元/床/月
一级护理费:900元/人/月
二级护理费:1200元/人/月
三级护理费:1600元/人/月
四级、五级护理费:按照双方协商议定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1.人大、政协委员代表(2人):刘泉洲、石治滔;
2.消费者(家属)代表(5人):徐希元、胡科才、胡国龙、徐淑美、徐晓玲;
3.经营者及相关方代表(2人):周智钦、刘蒙蒙;
4.政府部门代表(2人):徐玲、梁志宏;
鲇鱼山镇宣传干事应邀参加本次价格听证会。
四、听证会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任彪 联系电话:15727512179
景德镇市昌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